词语屋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大清银行

大清银行

清朝国家银行。光绪三十四年(1908)改户部银行设。总行设北京,重要商埠、省城设分行。经理银行一般业务,并代国家发行纸币、经理国库之权。置正监督一人,副监督一人,理事四人。正副监督由清廷简任。各分行设总办,度支部奏派。民国元年,改为中国银行。


国家银行名。其前身为户部银行,光绪三十年(公元1904年)户部会同财政处联合奏请由户部办理,资本银四百万两,分为四万股,每股库平银一百两。先由政府拨款二十万两,作为二万股的股金于次年在北京西交民巷开业,其余二万股由官民人等购买,到光绪三十四年(公元1908年)陆续收足。总行设总办、副总办各一人,理事四人,监事三人。另在上海、天津、汉口、库伦、恰克图、张家口、烟台、青岛、营口、奉天等处设立分行。光绪三十二年(公元1906年)九月,户部改为度支部后,户部银行改隶度支部,光绪三十四年(公元1908年)改称大清银行。同时奏定大清银行则例二十四条,其要点为:第一,确认为国家银行,由国家饬令设立,予以特权,诸如有代国家发行纸币之权,准许经理国库事务及公家一切款项,并代国家经理公债及各种证券;第二,该行资本由四百万两增为一千万两,分为十万股,官商各半;第三,该行正副监督和董事,由度支部提名,经股东会公举,呈度支部派充。正监督正三品,一人;副监督一人。其下设储蓄银行总办一人;分行总办二十人,津、沪、济、奉、营、库、重、广、赣、晋、汴、浙、闽、吉、秦、皖、湘、滇、宁各一人。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初改组成中国银行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课利司

    官署名。北宋太宗雍熙四年(987)置,掌京城诸寺邸店、庄园课利之物,以寺务司官兼领,上隶于三司。官署名。宋雍熙四年(公元987年)置,掌征收京城诸寺、邸店、庄园赢利之事。听命于三司,而由寺务司兼管。参

  • 左司郎中

    官名。唐太宗贞观二年(628)置,员一人,从五品上,为尚书左丞副贰,协掌尚书都省事务,监管吏、户、礼部诸司政务,举稽违、署符目、知直宿,位在诸司郎中上; 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名左承务,咸亨元年(6

  • 野庐氏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道路交通的禁令。下士爵。属员有胥、徒若干。《周礼·秋官》: 野庐氏,“掌达国道路,至于四畿”,“掌凡道禁”。官名。周设此官,掌通达国道至于四畿,管交通秩序及道禁

  • 左右清纪郎

    官名。明置,分属左右春坊,与左右司直郎共掌弹劾宫僚,纠举职事。员额各一人,秩从八品,不常设。

  • 太子右卫司马

    官名。北齐太子右卫坊属官,从七品上。

  • 敕

    文书名。下行文。始用于汉朝。凡官长告诫僚属,尊长告谕子孙均称敕。南北朝以后,则成为皇帝专用的命令文书之一。唐、宋之时,君主指示及诫励臣工或晓谕军民时,有敕旨、敕牒、敕书之类。明朝之敕由殿阁大学士起草进

  • 库部

    官署名。①魏晋南北朝尚书省诸曹之一。多设郎(郎中)为长官。掌军械制造、保管之政。或说魏、晋隶度支尚书。南朝隶都官尚书,兼领武库署。北魏前期设尚书、令、郎中、少卿、弩库曹下大夫等职,及内廷派驻的给事中、

  • 闽隶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供役畜养鸟类的低级小吏。《周礼·秋官》:“闽隶,百有二十人”,“掌役畜养鸟而阜蕃教扰之。掌子则取隶焉”。郑玄注:“杜子春云:‘子’当为‘祀’。玄谓掌子者,王立世

  • 左牧丞

    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掌宫廷用马,属太仆卿。

  • 看守所

    官署名。清末大理院、京师高等审判厅、京师地方审判厅,以及地方审判厅所属机构。负责关押未决人犯。置所长、所官掌其事。民国时,关押刑事被告人的地方。置所长、看守主任及男女看守等,分别办理所中事务,由高等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