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通关提举司
官署名。明朝工部屯田司所属机构。永乐十八年(1420)迁都北京后,始置于北京大通关(今北京通县境内)。设提举一人,正八品,副提举二人,正九品,典史一人,未入流,后俱革。掌大通关税课之事。
官署名。明置,属工部。掌大通关税收之事。设提举一人,正八品;副提举二人,正九品,典史一人。
官署名。明朝工部屯田司所属机构。永乐十八年(1420)迁都北京后,始置于北京大通关(今北京通县境内)。设提举一人,正八品,副提举二人,正九品,典史一人,未入流,后俱革。掌大通关税课之事。
官署名。明置,属工部。掌大通关税收之事。设提举一人,正八品;副提举二人,正九品,典史一人。
官名。甄官署次官。两晋南北朝至唐皆置,隋朝员四人,从九品; 唐朝员二人,正九品下。宋朝存其名而罕有除授。金朝复置,从七品。参见“甄官署”。官名。唐置,为甄官署副长官,正九品下。与令共掌琢石、陶土、供石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掌朝下大夫掌璧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东汉末设置,职典选举。幽州牧刘焉以魏攸为之,见《三国志·魏书·公孙瓒传》注引《魏氏春秋》。荆州牧刘表以传巽为之,见《后汉书·刘表传》。
官名。明清户部钱法堂主官。明天启五年(1625)设,一人。掌理宝泉局鼓铸事宜。清顺治元年(1644)以满、汉右侍郎兼理钱法堂,分掌宝泉局、直省铸钱局及宝源局鼓铸事宜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撤。官名
(1)州门下吏的简称。包括主簿、西曹、录事、记室、书佐。(2)州门下吏职之一。南朝《宋宁州刺史爨龙颜碑阴》除主簿、西曹、录事、省事、记室、书佐之外,另有门下二人,排列在西曹、录事之前,应是门下吏职之一
即官品之等级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朝典官。知非子《金陵杂记》中记此官名,掌督造战船,其官阶低于督造战船。员数不详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
参见“典学”。
官名。唐置,见“端尹府”。
唐代称省试第一名为状头。武后时试贡士于殿前,门下用奏状报其等第,因此居首者称状头,亦称状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