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屋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太中大夫

太中大夫

官名。亦作“大中大夫”。秦、西汉初位居诸大夫之首,武帝太初元年(前104)以后次于光禄大夫,秩比千石,无员额。侍从皇帝左右,掌顾问应对,参谋议政,奉诏出使,多以宠臣贵戚充任。名义上隶属郎中令(光禄勋)。东汉秩千石,后期权任渐轻。魏、晋、南朝宋七品,品秩虽不高,禄赐与卿相当。梁、陈及北朝品位与卿相近,多用以安置老疾退免的九卿等大臣,无职事。梁十一班,陈四品、千石; 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三品下,二十三年改从三品,北齐从三品。北魏亦用作加官、兼官,或供朝廷临时差遣。北周为散官,七命。唐高祖武德七年(624)定为正四品上散官,太宗贞观十一年(637)改为从四品上。北宋初为从四品上文散官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为新寄禄官,相当于旧寄禄官中的左、右谏议大夫。金、元、明作“大中大夫”,为文散官。


官名。秦始置,掌议论。汉因之,东汉置二十人,秩千石。魏沿置,无员限。晋视中丞,禄与卿同。梁、北魏、北齐皆置。隋、唐、宋、金,为从四品上文散官,元、明为从三品文散官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郎中令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二·光禄大夫》、《通典·职官十六》、《续通典·职官十六》、《新唐书·百官一·吏部》、《宋史·职官九·文散官》、《金史·百官一·文官九品》、《元史·百官七·文散官》、《明史·职官一·吏部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会元

    明清会试之魁。科举考试中,乡试中试之举人赴京师参加礼部主持之会考,称会试,中试者称贡士,其第一名称会元。明清科举之制,称会试第一名为会元。参见“会试”。

  • 宣化从事

    官名,三国吴置,掌宣布教化等。《梁书·海南诸国传序》:“及吴孙权时,遣宣化从事朱应、中郎康泰通焉。”州分职吏名。三国吴置于交州与广州,掌宣扬德化。《梁书·海南诸国传序》说:“汉……置日南郡。其檄外诸国

  • 司舞中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初为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,北周武帝保定四年(564),改大司乐为乐部,遂为乐部中大夫属官。掌祭祀、宴饮时各种舞蹈的教授及演出,下设司舞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

  • 内小臣奄中士、下士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有内小臣奄上士四人,为王后的侍从。北周依《周礼》置内小臣奄中士,正二命,内小臣奄下士,正一命。属天官府司内上士。

  • 海军提督

    官名。清末海军统领官。光绪十四年(1888)置北洋海军提督一人,从一品,统率该舰队。中日甲午战后裁。宣统元年(1909)复置海军提督一人,副都统加正都统衔,为巡洋、长江两舰队统制官。武官名。清末置,为

  • 升甲

    宋朝贡举考试的一项规定。举人殿试合格,通常按成绩分成五甲,赐及第、出身、同出身。部分举人得特殊优待,可升一至二甲。宋代科举考试中的一项规定。宋制,殿试及第者分为五甲,分别赐予及第、出身、同出身。又规定

  • 南京兵部

    官署名。明永乐十八年(1420)定都北京,将兵部官属移往北京。明仁宗时于南京复置。设尚书一人、右侍郎一人。其属司务厅,司务一人,武选、职方、车驾、武库四法吏司,各郎中一人,职方、车驾二司各员外郎一人,

  • 京都诸宫苑总监

    ①官署名。唐朝置,隶司农寺,分置于西京长安(今陕西西安)、东都(今河南洛阳),掌宫苑内馆宇、园池修葺,种植花草树木与饲养六畜之事。监各一员、副监各一员、丞各二员,另有主簿等。②官名。唐朝司农寺京都诸宫

  • 州兼理司法长官

    (1)西汉分全国为十三监察区,监察区长官的名称,在京师地区为司隶校尉,掌京师百官及所辖附近各郡;其他十二监察区的长官称为刺史,所部各郡国的行政与司法均受其监督,有权过问重大的司法案件。有关司法的属官有

  • 包衣前锋营

    见“三旗包衣前锋营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