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屋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太傅

太傅

官名。① 西周始置,为辅弼君王的大臣。相传周初与太师、太保并号三公。《尚书·周官》: “立太师、太傅、太保。兹惟三公,论道经邦,燮理阴阳。”春秋战国沿置,辅导君王,执掌军政。西汉不常置。平帝、新莽时皆列位“四辅”,名为皇帝师傅,在太师下,太保上,名崇位尊,无实际职掌。东汉不置太师、太保,上公唯太傅一人,秩万石。居百官之首,以授元老重臣,位尊而无常职。自明帝以后,皇帝即位时皆置,兼录尚书事,行宰相职权,有缺则不补。魏、晋沿置,位上公,在三司上,一品。两晋时常与太宰、太保并掌朝政,开府置僚属,为宰相之任。南朝用作赠官,名义尊荣,无职掌,多用以安置元老勋旧大臣。宋一品,梁十八班,陈一品、万石。北魏、北齐则与太师、太保并号三师,位居太师下、太保上,一品。北齐后主时增员而授,所施颇滥。北周改号三公,正九命。隋初复号三师,无职事,不置府僚,与皇帝坐而论道,正一品; 炀帝时罢。唐朝复置,正一品,用作赠予德高望重元老大臣的荣衔,所施极严,玄宗天宝(742—756)以前罕有除授。晚唐五代用为藩镇加官,遂至冗滥。北宋初用作宰相、亲王、使相的加官,特拜者亦不预政事。后仅加予极少数尊贵大臣,正一品。然官场仍沿五代旧习,用作对高级官员的泛称。洪适《容斋三笔》卷五: “天圣(1023—1032)职制: 内外文武官不得容人过称官品,诸节度、观察,虽检校官未至太傅者,许称太傅,“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改号三公,成为真宰相之任,执掌朝政,后亦作为勋臣加官,南宋因之。辽、金、元皆作为加官、赠官,正一品。辽、金号三师,元号三公。明、清因之,皆正一品。明初为皇帝的辅弼大臣,其职至重。建文(1399—1402)间罢。仁宗复设。宣宗宣德三年(1428)命公孤官各辍所领,专侍左右,咨访政事,几成专授。后渐成虚衔,作为勋戚大臣的加官、赠官,无职掌、无定员、无专授。所施极隆,文臣罕有生加者,惟赠乃得。清朝亦然。② “太子太傅”简称。③西汉诸侯王国官名。职掌辅导国王,不预国政。遇有诸侯王不法,须谏诤或向朝廷举奏。秩二千石。成帝时去“太”字,称“”或“王傅”。


1、辅佐国君的官,为三公之一。位在太师下太保上。周朝始设此官,《尚书·周官》:“立太师、太傅、太保,兹惟三公,论道经邦,燮理阴阳。”又说:“傅相天子。”春秋时晋设此官,掌辅佐国君,执掌军政。汉高后元年设太傅,与太师太保合称三公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太傅》、《通典·职官二·太傅》。明初为辅佐之官。

2、为重臣之首,位在三公之上。西汉哀帝元寿二年置,位在三公上。东汉每一帝即位都设太傅,总领尚书事,参与朝政,相当宰相。太傅与太尉、司徒、司空、大将军合称五府。见《通典·职官十二·太傅》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太傅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一·太傅》。新莽时位列四辅,名为师傅,地位尊崇,但无实权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。魏晋沿置,位上公,在三司之上,一品;两晋时常与太宰太保并掌朝政,为宰相之任。北宋徽宗政和二年改号三公,成为真正的宰相。明初也曾为皇帝的辅佐之臣,其权甚重。以后渐为虚衔。

3、辅佐太子的官,为太子太傅的省称。

4、赠官加衔。南朝时太傅多用作赠官,名义尊崇而实无职事,多用以安置元老勋臣。隋初复号三公,但无职事,只与皇帝坐而论道。明朝后期与清朝,太傅作为赠官加衔,没有实际职事,正一品。见《历代职官表·师傅保加衔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决曹掾

    官名,西汉丞相府和东汉三公府及郡国皆置,为决曹长官,掌罪法事,秩皆三百石。《后汉书·百官一·太尉》:“掾史属二十四人。本注曰:《汉旧注》东西曹掾比四百石,余掾比三百石,属比二百石……决曹主罪法事。”《

  • 右通政

    官名。明清通政使司之副长官。佐主官掌司事。明洪武十年 (1377) 设,一人。并设誊黄右通政一人。南京通政使司亦设一人,皆正四品。清顺治元年 (1644) 沿设,汉二人。乾隆十年 (1745) 裁一人

  • 右神武军大将军

    官名。唐朝北衙禁军右神武军统兵长官,玄宗开元二十六年(738)分羽林军而置,寻废。肃宗至德二载(757)以左、右羽林军减耗而又别置,初设一员,正三品,乾元二年(759)以战乱未息,增为二员,总衙前射生

  • 总理衙门大臣上行走

    即“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上行走”。

  • 吴尔哈伯喀达喇喇哈番

    满语官名。又作“乌尔哈伯喀达拉喇哈番”。汉名为司牲官,即礼部属官。正八品。专司牧养牛羊事。

  • 皇帝的省称,封建帝国最高的统治者。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:“追尊庄襄王为太上皇。”《汉书·高帝纪下》:“诸王、通侯、将军、群卿、大夫已尊朕为皇帝,而太公未有号。今上尊太公曰太上皇。”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:

  • 秘书舍人

    官名。北魏置,秘书省属官。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七品下。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载。

  • 角工中士、下士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有角人下士二人,掌征收齿角骨物于山泽之农以当地税。北周于冬官府司木中大夫之下置角工中士,正二命;角工下士,正一命。掌齿角骨物的加工工艺,与《周礼·地官》的角人所掌不同。

  • 郡计

    官名。《晋书·羊琇传》记羊“琇少举郡计”。即郡上计吏。参见“上计吏”。

  • 内殿给使

    金内侍寄禄官名。见“内殿通直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