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医正
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员十人。唐沿置八员,从九品下,为太医署属官,掌疗疾、番直莅坊。宋初不置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复置,隶太医局。南宋亡遂废。
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员十人。唐沿置八员,从九品下,为太医署属官,掌疗疾、番直莅坊。宋初不置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复置,隶太医局。南宋亡遂废。
官名,即丞相军师祭酒。晋朝陈寿编写三国志时,为避司马师讳,故意省去“师”字。东汉末年曹操、刘备皆置,为丞相府属官,掌参谋军事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袁涣传》:“(袁涣)以病去官,百姓思之。后征为谏议大夫、丞
服饰名。明清官员之冠饰。明朝之公侯伯朝服,皆加笼巾貂蝉,插雉尾。正德 (1506—1521) 中都督江彬等承日红笠之上,缀以靛染天鹅翎,以为贵饰,贵者飘三英,次者二英。得赐一英者,亦为殊荣。清朝官员依
官署名。清末置于产盐省份,商人有贩盐之特权者,运盐到埠头,由掣验局令其抽签,以定发售之先后,故有此名。
官名,汉宣帝时置,掌监羽林军。宣帝时让中郎将、骑都尉监羽林军,故名。《汉书·霍光传》:“中郎将羽林监任胜出为安定太守。”
官名,汉置,俸比六百石,掌虎贲郎值班,朝会时在殿中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,参看“虎贲中郎将”条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教导和督促后宫女官纺织。《周礼·天官》: “典妇功,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府二人,史四人,工四人,贾四人,徒二十人”,“掌妇式之法,以授嫔妇及内人女功之事赍。凡授
官名。清末外务部榷算司长官,光绪二十七年(1901)设。掌司事。正五品,奏补。
官名。主办文书的佐吏。汉朝州、郡、县皆分曹治事,诸曹下各有书佐。州部书佐位次从事,郡、县书佐则次掾、史,职主起草和缮写文书。由州郡县长官自行辟除。三国蜀、晋朝州郡沿置。魏晋南北朝亦为“功曹书佐”、“西
宋朝特别法之一。神宗熙宁三年(1070)立仓法。吏人皆给厚俸,称“重禄法”。领取重禄吏人称“重禄公人”,重禄公人受贿或勒索,即从严惩罚。朝廷各司及监司、各州皆行之,以图养廉。
官场用语。宋朝诸司吏人出官后,任官期满,复归司任吏职差遣,称归司官。宋制,诸司吏人任职期满得依法出职升为低级官员。出职吏人在任官期满后有的仍继续回归本司担任吏职,称为归司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