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子右赞善
官名。金朝置,属宫师府。掌赞谕道德、侍从文章。秩正六品。元世祖至元十九年(1282)置,员一人,隶詹事院。至元三十一年,太子薨,詹事院改徽政院,罢。其后置废不详。明、清称右赞善。
官名。金朝置,属宫师府。掌赞谕道德、侍从文章。秩正六品。元世祖至元十九年(1282)置,员一人,隶詹事院。至元三十一年,太子薨,詹事院改徽政院,罢。其后置废不详。明、清称右赞善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奉宸苑所属南苑长官。掌征南苑地赋,并治园庭事务。顺治十六年(1659)设,额定一人,正五品。初隶采捕衙门,康熙十六年(1677)改隶都虞司,二十三年始隶奉宸苑。
即“拖沙喇哈番”。
官名。清朝乐部什帮处之属官。“达”乃头领之意,设七品衔二人。分掌演奏“掇尔多密”乐曲之事。
见“湖广等处行中书省”。
官名。明朝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科都给事中的通称。每科一人,正七品。洪武二十四年(1391)始置,初正八品,建文(1399—1402)中改正七品。各掌本科事务。参见“六科”。官名。明置,为六科给事中
官名。① 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《周礼·地官·序官》:“邻长五家则一人”。里宰属官。《邻长》:“掌相纠相受,凡邑中之政相赞,徙于他邑,则从而受之。”②北魏置。地方行政吏员。孝文帝太和十年 (
官名。居室是汉代宫内房屋的管理机构,武帝时改为保宫。居室设令及丞,掌管宫内房屋,也管理囚系在宫内房屋中的罪犯。
官名。①清朝出使大臣之属官。又称“参赞官”。光绪元年(1875)始设。佐出使大臣办理交涉事务。后分三等,头等正三品,二等从四品,三等正五品,俱奏补。三十二年定员额,头等无定员,二等每使馆一人,三等八人
官名。北魏置,为皇帝左右的侍从首领,在皇帝出征时有护卫之责。起连接皇帝与外朝的作用,故权力很大。《魏书·薛野䐗传》:“太安(455—459)中,(薛虎子)迁内行长,典奏诸曹事。当官正直,
官名。明朝鸿胪寺置,一人,从七品。详见“鸿胪寺左丞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