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安人
命妇名号。明、清置。以封正、从六品官员之母。
命妇名号。明、清置。以封正、从六品官员之母。
官署名。元至大四年(公元1311年)置,属徽政院,秩正五品。设署令五人,署丞二人。至治三年(公元1323年)罢。
官署名。宋朝太常寺所属机构,掌大中小祠祀差行事官及酒齐、币帛、蜡烛、礼料。
即“拜他拉布勒哈番”。
公文术语。即某一机关对其他机关发来公文之统称。清朝各衙署对来文有严格的登记制度。
官名。清朝乐部和声署之属官。乾隆七年(1742) 设,三十人。其中本署八人,礼部笔帖式兼充二人,内务府赞礼郎兼充六人,笔帖式及司员兼充十二人,鸿胪寺鸣赞官兼充二人。分掌殿廷朝会乐律及舞仪之事。
官名。唐朝宗正寺太子陵次官,置一员,正九品下。协助太子陵令守卫太子山陵。
官名,汉末刘表置,掌五经教授等事。学官名。东汉末刘表为荆州牧,辟宋衷为五业从事,见《艺文类聚》卷三八《礼部上·学校》引王粲《荆州文学记》。五业指五经。
又作“鄂尔布”。满语。汉译作“鹿角兵”,为清朝八旗汉军骁骑营掌舁鹿角之甲兵。康熙二十四年(1685)置。八旗汉军每佐领下额设八名(初为四名),在佐领下养育兵及闲散内挑选。
见“十武将军”。
旧指宗室王公死后予以追加封爵。清制,如孙子承袭祖父爵位,其父母已故,即可追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