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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弟太师

官名。十六国汉设,职掌辅佐储君太弟刘乂,卢志曾任此职。职掌同太子太师。参见《晋书·刘聪载记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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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都知监

    官署名。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。洪武三十年(1387)始置,设太监一人,正四品,左、右少监各一人,从四品,左、右监丞各一人,正五品,典簿一人,正六品。后改置掌印太监一员,佥书、掌司、长随、奉御无定员。

  • 上虞备用处管理大臣

    官名。清置,为上虞备用处的主官。见“上虞备用处”。

  • 内府局令

    官名。即内府令。

  • 左御史台

    官署名。唐中宗神龙元年 (705)改左肃政台置,及废右台,即去左字。参见“御史台”。

  • 五等伯

    爵名。南朝宋“伯”爵等级之一,不食封。见《南齐书·沈文季传》。

  • 答应

    ① 明朝宦官,御前近侍之称。掌召对、钦赐各项奔走之役,为地位卑下者。其为首者称答应牌子。② 清朝妃嫔之末等,位在贵人之下,常在、答应并称。未有爵秩,仅供使令,如同西汉之家人子,东汉之宫人采女。未有爵秩

  • 皮室军详稳司

    军事机关名,指挥机关。辽皇帝的心腹军名皮室军,分左右南北四部,各置详稳司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二》。

  • 上驷院兼管事务大臣

    官名。清朝内务府上驷院之主管官。掌综理上驷院各项事务。康熙十六年(1677)设。由皇帝特简大臣兼管。无定员。

  • 配享太庙

    官员褒奖的方式之一。清雍正时,世宗遗诏以鄂尔泰、张廷玉配享太庙;同治时诏以僧格林沁配享太庙。此种褒奖属于特例。

  • 礼部督催所

    清礼部内部机构。掌督催仪制、祠祭、主客、精膳四清吏司所办事务,分别按例限催办,每月于都察院的礼科与浙江道注销。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,均无固定员额,由尚书酌派,额定的仅有经承二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