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屋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

官名。即太监。西周、春秋战国置。宫内侍御之臣。《韩非子·外储说右上》: “因令奄将宫人之美妾二十人并遗季。”陈奇献注: “奄,奄官。”《周礼·天官 ·序官》: “酒人,奄十人。”郑玄注: “奄,精气闭藏者,今谓之宦人。”


宦官、太监。《周礼·天官·酒人》:“酒人,奄十人,女酒三十人,奚三百人。”注:“奄,精气闭藏者,今谓之宦人。”疏:“奄十人,以其与女酒及奚同职,故用奄人。”

猜你喜欢

  • 二千石尚书

    即二千石曹尚书,为二千石曹长官,掌管刺史、郡国守相、中都官、水火盗贼、辞讼罪过事。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》:“更始亦遣尚书仆射谢躬讨郎。”注:“《汉官仪》曰:……二千石尚书,主刺史、二千石事。”参看“二千

  • 西安门仓

    仓库名。明置于南北两京,各设副使一人,不入流。掌贮京城粮食等。

  • 太和宫南面行宫都部署司

    官署名。辽南面官。又称太和宫汉人行宫都部署。掌太和宫汉人军政事务。置都部署、同知、副部署等职。

  • 内尚食丞

    官名。隋朝内侍省内尚食局次官,置二员,正八品; 以宦官充任。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罢。

  • 辟置

    宋代授予官吏差遣的方式之一,即“辟差”,见该条。

  • 沧州盐使司

    官署名。金朝七监使司之一。掌食盐产销。设在深州及宁津县。行盐地面为河北、河南等地。设使、副使领司事,秩正五品、正六品。下设判官、管勾、同管勾、都监、同监、知法等官。沧州盐旧课一百五十三万一千二百贯,章

  • 守司

    官署。《韩非子·三守》: “至于守司、囹圄、禁制、刑罚,人臣擅之,此谓刑劫。”

  • 府僧纲司都纲

    僧官名。明清置,见“都纲”。

  • 太子左典戎卫

    即太子左卫率府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左卫率府。

  • 指省

    清朝任官方法之一。又称加捐指省。根据捐纳制度规定,没有补授实缺之官员在吏部候选者,不等抽签分发,而由自己捐钱指定到某省听候委用,称为指省。清朝可以用钱买官,在买到官员资格后,如果自己希望到某一省去候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