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民国时国民政府五院之一,为全国最高监察机关,民国十七年十月置,设院长、副院长各一人,以国民政府委员任之;设监察委员二十九至四十九人,由院长提请国民政府主席依法任免。其职责为依法监察弹劾。官署名
武官名。五代时蜀国置,掌行营军马。《资治通鉴·后梁纪三》记“蜀行营都指挥使王宗汾攻岐文州,拔之,守将李继夔走。”
官名。见“焕章阁”。
将士。《左传·成公二年》:“臣辱戎士,敢告不敏,摄官承乏。”《史记·卫将军骠骑列传》:“骠骑将军率戎士踰乌盭,讨遬濮,涉狐奴,历五王国。”
官署名。金朝七盐使司之一。掌食盐产销,设在兜答馆。行盐地面为西京各地。直隶省部。西京盐旧课收入十万四百一十九贯六百九十六文,章宗承安三年(1198)十二月增至二十八万二百六十四贯六百八文。
官吏泛称。在朝廷执政者称大臣,在君王左右侍御者称小臣。秦以后也沿用作为官吏、百姓对皇帝的自称或作为第一人称的谦称。1、君主属下的官叫“臣”。2、臣对君的自称;百姓对皇帝的自称。3、大臣。4、官吏的泛称
又作“三珪之位”。一说为三公爵位。一说为三卿爵位。《庄子·杂篇·让王》: “ (楚昭王)谓司马子綦曰: ‘屠羊说居处卑贱而陈义甚高,子綦为我延之以三旌之位。’”郭庆藩集释: “《疏》: 三旌,三公也。
满语官名。清入关前所设之职官。又称“都堂”。设于明万历四十三年 (1615),共十人。“扎尔固齐”,满语意为“理事官”、“断事官”,故又称“理事十大臣”。与“理事听讼大臣”五人共同佐理国政,凡诉讼之事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司金中大夫雕工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清朝鸿胪寺主管官。乾隆十四年(1749)设,以礼部满洲尚书兼。掌总理赞导朝会、宴会、祭祀礼仪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官名。清乾隆十四年(公元1749年),定以礼部满尚书兼管鸿胪寺事,其地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