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屋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

① 爵名。周朝始设,为五等爵之第四等。《礼记·王制》: “王者之制禄爵,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,凡五等。”一说子、男爵位属同一等。《孟子·万章上》:“天子一位,公一位,侯一位,伯一位,子、男同一位,凡五等。”其后或置或废。魏晋南北朝各朝皆置,为“六等爵”之第五等,亦在“”下,“”上。且有“开国子”、“县子”等名号。三国魏元帝咸熙元年(264)定爵制,诸子地方五十里,邑八百户。凡子爵,官一品。晋武帝咸宁三年(277)定大、次、小王国制,其五千户以上之小国,始封王之支子为子。北魏道武帝天赐元年(404)定制,子封小县,赐臣吏十二人。隋朝为九等爵之第八等,位于“”下,“”上。置官,有令、大农、尉、典卫、常侍、舍人等员。又称“开国子”。正四品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废。唐朝复设。太宗贞观十一年(637),加“开国”之称,为正五品上。宋朝定食邑五百户以上,七百户以下者封子。清朝为九等爵之第四等,亦在“”下,“”上。原称“精奇尼哈番”,乾隆元年(1736),改汉名为“”。分为四等:一等子兼一云骑尉、一等子、二等子、三等子。叙正一品。② 周朝对小诸侯国之称呼。《公羊传·隐公五年》: “王者之后称公,其余大国称侯,小国称伯、子、男。”


1、爵名,为古五等爵的第四等。《礼记·王制》:“王者之制禄爵,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,凡五等。”《汉书·王莽传中》:“封王氏齐缞之属为侯,大功为伯,小功为子,缌麻为男。”“封将为子,帅为男。”“咸病死,封其子为伯,伏黯等皆为子。”

2、春秋时丧而未葬的公、侯称子。《左传·僖公九年》:“宋桓公卒,未葬而襄公会诸侯,故曰子。凡在丧,王曰小童,公侯曰子。”

3、指太子与嗣君。《吕氏春秋·慎行》:“已为吾子矣。”注:“子,太子。”《礼记·曾子问》:“不俟子。”注:“子,嗣君也。”

4、士大夫的通称。《春秋·公羊传·宣公六年》:“子,大夫也。”注:“古者士大夫通曰子。”

5、老师。《论语·公冶长》:“愿闻子之志。”

6、古代少数民族的头领称子。《礼记·曲礼》:“其在东夷、北狄、西戎、南蛮,虽大曰子。”

猜你喜欢

  • 金部司

    官署名。隋始置,为户部四司之一。司的长官,隋初称为侍郎,以员外郎为佐官。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。唐沿置,以郎中、员外郎为正副主官。金部郎中一人,从五品上;员外郎一人,从六品上。掌全国库藏出纳、权衡

  • 折冲府

    即“折冲都尉府”。官署名,为折冲都尉府的简称,详“折冲都尉府”条。

  • 左副都御史

    官名。又称“副宪”。明清都察院之副长官。佐左都御史掌院事。明洪武十六年 (1383) 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秩正四品。十七年升秩正三品。洪熙元年 (1425),南京都察院设右副都御史一人。清顺治元年 (1

  • 诸仆射

    汉代少府属官中有诸仆射。仆射和令、长一样,是某一部门官吏的领班。西汉少府所属仆射已无可考,可见者惟东汉有中黄门冗从仆射。

  • 幕宾

    即幕友。对将帅幕府中的参谋、书记及地方军政官延聘的文书、刑名、钱谷等佐理人员的通称。唐代黄滔诗:“锦里幸为丹凤阙,幕宾征出紫微郎。”见《黄御史公集·三喜侯舍人蜀中新命诗之二》。

  • 副教授

    大学教员名 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,副教授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:在国内外大学或研究院(所)研究得有博士学位或同等学历证书而成绩优良,并有有价值之著作者;任讲师三年以上著有成绩,并有专门著作者;具有讲师第一款

  • 内侍都知

    即“内侍省都知”。

  • 押队使臣

    见“押队”。军职名。北宋神宗时实行将兵法和结队法,每二十队差押队使臣一人,按当时以五十人编成一队计算,其所统兵额为一千人。地位在部将之上,是正将和副将的助手,虽亦简称押队,其性质与作为队的统领官的押队

  • 提刑按察使

    即“按察使”。官名。明置,为提刑按察使司长官,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。纠官邪,戢奸暴,平狱讼,雪冤抑,以振扬风纪,而澄清其吏治。其官属有副使、佥事、经历、知事、照磨、检校、司狱等。清沿明制,也置此官,称“

  • 水军督

    官名,三国时吴置,掌帅水军驻防。“晋巴东监军徐胤率水军诣建平……(陆抗令)水军督留虑、镇西将军朱琬拒胤。”见《三国志·吴·陆逊传附陆抗传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