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女
清朝对不入格格五等(即郡主、县主、郡君、县君、乡君)之宗室女儿之称呼。入八分公侧室所生女以上者,给五、六品俸,不封授,不入八分公以下之宗女,不给俸,不封授。参见“格格”。
清朝对不入格格五等(即郡主、县主、郡君、县君、乡君)之宗室女儿之称呼。入八分公侧室所生女以上者,给五、六品俸,不封授,不入八分公以下之宗女,不给俸,不封授。参见“格格”。
官名。十六国前燕置。《资治通鉴·晋穆帝永和五年 (349)》:“(慕容)儁犹豫未决,以问五材将军封奕。”胡三省注:“燕置五材将军,盖取宋子罕所谓‘天生五材谁能去兵’之义。”
官名。即左司徒、右司徒。掌百姓教化。《管子·五行》:“天子出令,命左右司徒、内御,不诛不贞,农事为敬。”
唐宋吏部、兵部员外郎通称。北宋前期,叙迁转前行郎中
也写作“王庭”,即帝王视政的殿廷。参看“王庭”条。
官署名。明成祖永乐五年 (1407) 始置,初属北京苑马寺,十八年随该寺并入太仆寺。掌蕃养马匹,以备军需。设监正一人,正九品,监副一人,从九品,录事一人。下辖水州、隆萃、大牧、遂宁四苑,苑设圉长一人,
官名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二年(977)置,分东、西二使,简称绫锦副使,为绫锦院次官。后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,属东班诸司使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定为同七品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改从
汉朝军中幕僚名,掌参议军事。《后汉书·窦融传》:“王莽末,青、徐贼起,太师王匡请融为助军,与共东征。”
东宫武官名。三国吴置,吕据曾为太子右部督。洪饴孙《三国职官表》说:“既有右部督,则有左部可知,此官疑典太子宿卫。”
清朝皇族的女儿称格格。“格格”是满语,意为“小姐”。其等级有五:1郡主,2县主,3郡君,4县君,5乡君。不入五等的称“宗女”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一·宗人府》,参看“格格”条。
官署名。清朝总管宫廷事务之专门机构,独立于政府的行政系统之外。顺治(1644—1661)初设,十一年(1654),以十三衙门取代之,十八年复设,遂为定制。总掌上三旗包衣之政令与宫禁之治理。具体负责宫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