定洛大将军
武官名。《隋书·百官志上》记梁大同四年(公元538年)魏彭城王尔朱仲远来降,命为定洛大将军,仍使其北讨,故以“定洛”为名。
武官名。《隋书·百官志上》记梁大同四年(公元538年)魏彭城王尔朱仲远来降,命为定洛大将军,仍使其北讨,故以“定洛”为名。
官名。清末理藩部副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因旧制设。一人,正二品,以蒙古贝勒、贝子贤者充。职掌同理藩院额外侍郎。
苑园名。见“提点在京四园苑所”。
杂号将军名,汉置,统领骑兵征伐。《汉书·公孙敖传》:“公孙敖,义渠人,以郎事景帝。至武帝立十二岁,为骑将军。”武官名。楚汉之间汉有骑将,掌骑兵。《史记·灌婴列传》记“汉王择军中可为骑将者,皆推故秦骑士
官名。掌管改火。汉武帝太初元年把秦朝的典客改名为大鸿胪,其属官有行人、译官、别火三令丞。别火为狱令官,掌管改火。《论语·阳货》:“钻燧改火。”朱注:“燧,取火之木也。改火,春取榆柳之火,夏取枣杏之火…
春秋时齐国所设治水官府的官吏。《管子·度地》: “管子对曰:‘请除王害之说,以水为始。请置水官,令习水者为吏、大夫、大夫佐各一人”; “后常令水官吏与都匠因三老、里有司、伍长察行之。’”
使职名。即文思院使,五代后梁太祖开平元年(907) 改,三年罢置。官名。唐置文思使,五代后梁时改称乾文院使。后唐时复旧。参见“文思使”。
清代专司漕粮监兑的地方佐贰官。清初漕粮监兑之事,均由各府推官任之。康熙六年(公元1667年)裁撤各省推官,漕粮监兑之事改委同知、通判。清制共设管粮同知六人:山东武定,江南江宁、苏州、松江、凤阳,浙江湖
官署名。①魏晋南北朝尚书省诸曹之一。多设郎(郎中)为长官。掌军械制造、保管之政。或说魏、晋隶度支尚书。南朝隶都官尚书,兼领武库署。北魏前期设尚书、令、郎中、少卿、弩库曹下大夫等职,及内廷派驻的给事中、
官名。西汉景帝中六年(前144)更名长信詹事置,掌皇太后宫中事务,秩二千石。官名,西汉置,为长信宫帝母、帝祖母的属官,俸二千石,掌宣帝祖母令,帝祖母出则从。凡给赐宗亲及宗亲当谒见者则通报。《汉书·百官
女官名。为太平天国女职同官之一,设于天王府与东、西、南、北、翼、燕诸王府。天朝内掌门职同检点,东、西殿内掌门职同指挥,南、北殿内掌门职同将军,翼殿内掌门职同总制,燕第内掌门职同监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