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刑司左审刑
官名。明洪武十四年(1381)于审刑司置,一人,正六品。掌审理刑狱之事。十九年罢。
官名。明洪武十四年(1381)于审刑司置,一人,正六品。掌审理刑狱之事。十九年罢。
官名。广东方言称洋伞为洋遮,太平天国置典洋遮一官,为天朝典官,掌制造洋伞。员额及官阶不详。
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十六年(1146)重建武学,置一员,以武举出身人充任,正九品。后又差文臣有出身者充任。掌以兵书、弓马、武艺教授学生。
官名。北魏置,为内秘书属官,由皇帝所信任的侍御中散官充任。《魏书·游明根传》:“(游肇)幼为中书学生,博通经史及苍、雅、林说。高祖初,为内秘书侍御中散。”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改制罢。
国民党政府任命人员考试中的一类。包括不属于高等考试和普通考试的各种考试,其情形较为复杂。按考试程度说,有的高于高等考试,例如县长考试,因为其资格比高等考试更高,不能列入高等考试的范围;有的程度虽与高等
官署名。金朝七盐使司之一。掌食盐产销,设在兜答馆。行盐地面为西京各地。直隶省部。西京盐旧课收入十万四百一十九贯六百九十六文,章宗承安三年(1198)十二月增至二十八万二百六十四贯六百八文。
官名。元朝于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置长官司,亦称蛮夷长官司,并以土人为长官、副长官。明朝沿元制,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。武职。云南、贵州等省设有。从七品。职位低于蛮夷长官司长官,亦有所辖之地区,受地方武官都指挥
官名。清末度支部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四品,简任。掌佐拟本部则例及一切章程,审议各司重要事务。
泛指掌管仓库的官吏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邓哀王冲传》:“时军国多事,用刑严重。太祖马鞍在库,而为鼠所啮,库吏惧必死,议欲面缚首罪,犹惧不免。”
官署名。辽朝置,职掌不详。设安抚使等职。官署名。辽置,掌安抚东京地区。主官为东京安抚使,属南面京官。
官署名。元朝始置,隶于千户所。分上、下。上置百户二人,下置一人。明朝沿置,分设于全国要害去处。以一百十二人为一所,设百户统领。上隶于千户所,下领总旗二人、小旗十人以率卒伍。官署名。元明设置,见“百户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