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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抚判官

官名。宋朝宣抚司属官,掌赞使务,不常设。神宗熙宁(1068—1077)中,以直舍人院吕大防充任,为宣抚司上佐。南宋沿置。高宗绍兴十年(1140),杨沂中以太尉为淮北宣抚副使,刘琦以节度使为判官,礼抗权均,非昔日可比。


官名。宋设此官,不常置,掌赞使务。参看《宋史·职官七·宣抚判官》、“宣抚使”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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