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葬
官场用语。宋朝六品以下官死,朝廷赐资财助办葬事,差官传宣押赐,称宣葬。
官场用语。宋朝六品以下官死,朝廷赐资财助办葬事,差官传宣押赐,称宣葬。
官名。汉置,掌平诏狱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二·廷尉》:“左平一人,六百石。”注:“掌平诏狱。”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廷尉》:“宣帝地节三年初置左、右平,秩皆六百石。”
使职名。即“删定格式使”。
参见“提督京营”②。
汉朝版图内缘边诸郡,与内郡国相对而言。边郡和内郡国所实行的政策有所不同。如成帝时内郡举方正,北边二十二郡则举勇敢士。
满语官名。又作“固山厄真”。意为“旗主”。清太祖努尔哈赤于明万历二十九年(1601) 建立旗制,初为四旗,四十三年扩编为八旗,称“八固山”,每固山设固山额真一人统领。清顺治十七年(1660),定固山额
官名。民国于内政、交通、实业、铁道等部设此官,承长官之命,办理技术事务,并指挥监督所属技术官,下有技正、技佐、技士。官名。为技术部员,北洋政府成立后于民国二年 (公元1913年) 设于交通与农商二部,
官名。三国魏置,《三国志·刘放传》:“正始元年 (240) ,更加 (刘) 放左光禄大夫,(孙)资右光禄大夫,金印紫绶,仪同三司。”作为在朝显职的加官,以示优崇,或授予年老有病者为致仕之官, 亦常用为
县政府内部科室之一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设置,掌理县预算所需事实的调查,县各机关及乡(镇)公所岁入岁出的各项会计事项、县各机关会计报告的总核记载及总报告的汇编、县各机关会计事务的
官名。十六国后赵置。赵王元年 (319)石勒以中垒将军支雄、游击将军王阳并领此职,专理胡人辞讼。后王阳统六夷辅佐石弘镇邺城。
官名,金朝置。正六品,掌平理狱讼、警察别部、总判院事。其佐官有副使一员,从七品,掌警巡之事;判官二员,正九品,掌检稽失,签判院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