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(983)置,掌编修史籍,以别官兼任。
① 周朝天子册命臣下的文书。《颂鼎铭》:“尹氏受王命书,王乎(呼)史虢生册命颂。”② 战国秦国国君发布的政令文书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行书律》:“行命书及书署急者,辄行之。”
内官名。南朝陈置,文帝天嘉(560—566)初定为五职之一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上驷院之属官。额设五人,正八品。协掌各马厩、牧厂之牧马事。
武官名。明置,见“四卫营”。
官名。战国置。《善斋吉金录》卷十四页三著录有“闻司马鉥”官印文。
官署名。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北洋政府设置,属交通部。其职掌为:一、管理本部及所辖机关的普通和特别会计:二、监督、稽核所辖各机关会计;三、编制各种预算、决算;四、经理本部所负国内、国外债务;五、本
科举制度,指文科、武科殿试第一名,始见于唐。初因应礼部试得中放榜,故称第一名为状头(元)。宋朝定制。太祖开宝八年(975)殿试,重定礼部合格举人名次,正式用以称得第一名者。后历朝沿用,亦称殿元。明清文
建置、设立某官。《左传·昭公元年》: “王伯之令也,引其封疆而树之官。”
官名。渤海国十卫之一右熊卫次官,置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