寝尹
官名。春秋时楚国置。《左传·哀公十八年》: “寝尹、工尹勤先君者也”。
官名。春秋时楚国置。《左传·哀公十八年》: “寝尹、工尹勤先君者也”。
武官名。南朝宋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八品。
武吏名,掌户卫。《史记·高祖功臣侯者年表》东武贞侯郭蒙“以户卫起薛,属悼武王,破秦军杠里……为越将军,定三秦,以都尉守敖仓,为将军,破籍军,功侯。”
官制用语。宋朝授予官员差遣的一种方式。即吏部四选按照窠阙,注授官员差遣。是官员获得差遣的主要途径。宋代授予官员差遣的方式之一。由吏部四选按照窠阙拟注六品以下文武官员。是官员获得差遣的主要途径。
官名。南朝宋置,集曹长官,七品。常为“集曹行参军”省称。
官名,即牧师苑令,详该条。
官名。①沿“律博士”。②唐朝国子监置律学,初设博士一员,后增至三员,从八品下,掌教授八品以下及庶人子为生者,以律令为专业,兼格式法例; 高宗显庆三年(658)废学,以其隶大理寺,龙朔二年(662)复置
官名。三国魏文帝黄初 (220—226)、明帝太和 (227—233) 中置,与安东、安西、安南将军合称四安将军。为出镇北方某一地区的军事长官,或作为刺史等地方官员兼理军务的加官,权任很重。三国魏、晋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边境关卡检查。《周礼·地官》:“司关,上士二人,中士四人,府二人,史四人,胥八人,徒八十人,每关下士二人,府一人,史二人,徒四人”,“掌国货之节以联门市,司货贿
官名。清末陆军部之职官。宣统二年(1910) 设,以正参领 (正三品) 以次军官充之,共四员。掌参订陆军一切法律章制并本部咨询事件及特交参议各事。
即“宣慰使司”。官署名。元置,掌军之务,分道以总郡县,行省有政令则宣布于下,郡县有请则上报省。边境有军事,则兼都元帅府,其次则只为元帅府。见《元史·百官七·宣慰司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