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淮委员会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隶于国民政府。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一月三十一日公布的《导淮委员会组织法》规定,其任务为掌理导治淮河一切事务。由国民政府特派委员长、副委员长各一人,委员若干人,并就委员中指定常务委员五人,主持会务。常务委员会内设工程处及秘书处。工程处置总工程师一人,副总工程师一至二人,主任工程师、工程师、副工程师、助理工程师、管理员、工务员若干人;秘书处设处长一人,科长、科员若干人。民国二十二年(公元1933年)本会改隶全国经济委员会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隶于国民政府。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一月三十一日公布的《导淮委员会组织法》规定,其任务为掌理导治淮河一切事务。由国民政府特派委员长、副委员长各一人,委员若干人,并就委员中指定常务委员五人,主持会务。常务委员会内设工程处及秘书处。工程处置总工程师一人,副总工程师一至二人,主任工程师、工程师、副工程师、助理工程师、管理员、工务员若干人;秘书处设处长一人,科长、科员若干人。民国二十二年(公元1933年)本会改隶全国经济委员会。
世代为官的官。《汉书·赵广汉传》:“所居好用世吏子孙新进年少者。”注:“师古曰:言旧吏家子孙而其人后出求进,又年少也。”
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明代君主为提高皇权,对臣下施行廷杖以立威。一旦触君主之怒,虽大臣也不免受廷杖之责,为明代秕政之一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翼王府,员额六十人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参见“典马”。
初指掌握一方军政的军事长官。如两晋之持节都督,唐、五代之节度使等。《晋书·范宁传》:“又方镇去官,皆割精兵器仗以为送故,米布之属不可称计”。《新唐书·宪宗纪赞》: “由是朝廷益弱,而方镇愈强”。后成为
官名,明、清皆置,掌赞唱礼仪。《明史·职官三·鸿胪寺》:“鸣赞四人,从九品……鸣赞典赞仪礼。凡内赞、通赞、对赞、接赞、传赞咸职之。”《清史稿·职官二·鸿胪寺》:“鸣赞,从九品、满洲十有四人、汉二人;学
官名。秦及西汉置之。属少府,为中书谒者令副贰。官名,秦和西汉皆置,属少府,为中书谒者令之副,掌佐令选署和上奏下达尚书曹文书。参看“中书谒者令”条。
杂任职名。唐置,见“屯主”。
官 署名。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(1390)改原民部、度支部、金部、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领河南布政司户口、钱粮等事。下分设四科
宣徽使省称。
参见“恭使宫人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