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屋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射策

射策

即设科射策。汉朝选官考试的一种方法。其法,将试题书于简策,按难易分为甲、乙两科,或甲、乙、丙三科,列而置之,不使彰显。应试者任意取策,不得更换。主考者依其答案评定优劣。主要行于太学,岁试博士弟子;其次行于太常考试地方察举的诸科人才。两类射策均由博士职掌。朝廷依成绩优劣,分别授与相应官职。魏、晋南北朝沿之。与对策并用。时荐举之孝廉、秀才、明经,或入学之国子生、诸等馆生等,皆有经射策而被选拔入仕者。


射策是汉朝选官考试的方法之一。其法是把考题书于简策,根据试题的难易分为甲、乙两科、甲乙丙三科,由参试者自由选择,选定后不许更换。主考官评定优劣,根据答卷的优劣,朝廷授予不同级别的官职。这种考试,一是用于太学,岁考博士弟子,一是用于太常,考试地方推举的各科人才。《汉书·萧望之传》:“望之以射策甲科为郎,署小范东门候。”其后,魏晋南北朝皆沿置,与“对策”并用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县市令

    杂任职名。隋代于县置市令,管理县治所在的市场,唐制,畿县及诸州属县各置市令一人,掌交易,禁奸非,通判市事。其下各有市佐、市史、市帅,分行检察。

  • 大理寺司务

    官名。明朝洪武二十六年(1393)于大理寺置,二人,从九品,典出纳文移。建文 (1399—1402) 初改称都典簿,成祖朱棣即位,复旧制。

  • 天文生

    明清钦天监之属员。分隶各科,掌观候推算之事。清制,满、汉、蒙兼用,食九品俸。杂任职名。隋始置,属秘书省太史曹,掌习观天文。唐沿置,属司天台。员额六十人,年深者转补天文观生。

  • 襄校官

    官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设于文官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与文官普通考试委员会,掌襄理试务。

  • 布大衣大

    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尚膳总领”。为盛京三陵(永陵、福陵、昭陵)官。

  • 仪曹尚书

    官名。北魏置,为尚书省仪曹长官。《魏书·游明根传》: “假安南将军、仪曹尚书。”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二品中,二十三年改为三品。

  • 姑墨侯

    官名。西域姑墨国置,员一人。见《汉书·西域传》。

  • 防郡队主

    郡军府侍卫队长名。南齐置,《南齐书·周山图传》记周山图为义兴人,“有气干,为吴郡、晋陵防郡队主。”

  • 发弩官

    官署名。汉朝郡国所置工官之一。据《汉书·地理志》,南郡置有此官。颜师古注:“主教放弩也”。疑此说误,似为专门制造弩器之工官。官名,汉置,掌教弩射。《汉书·地理志》:“南郡……有发弩官。”注:“师古曰:

  • 海军总司令

    海军最高指挥官。北洋政府始置,直属海军总长。国民党政府沿置,初隶军事委员会,后隶国防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