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刑部下士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属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属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宋设此加官,散官,无职事;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官名。辽朝刺史州官员,在刺史下。
即列卿。《尚书·洪范》有“卿士惟月”,传曰“卿士各有所掌,如月之有别”,后世便本此称列卿为月卿。高适《送柴司户充刘卿判官之岭外》诗:“月卿临幕府,星使出词曹。”
官名。秦置,属治栗内史,为都内令副贰。入汉因之,景帝后元年(前143)更属大农令,武帝太初元年(前104)更属大司农。东汉省。
见“都部署”。
官名。即刑部尚书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刑部尚书。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改刑部尚书为司刑太常伯。咸亨元年复旧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刑部尚书》。
见“大都宣课提举司”。官署名。见“大都宣课提举司”。
见“三班院”。宋朝官制,凡低级的供奉武官称三班使臣。三班盖即左右班与横班之意。横班指阁门使以下。见《历代职官简释·三班使臣》。
散官名。金朝置为司天散官二十五阶之第十六阶,秩从七品上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司天翰林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从七品上,称明伟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掌驿站。设于世祖至元七年(1270),设官六员。十三年,改通政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