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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司徒上大夫
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次官,多省称为“小司徒”,员二人,佐大司徒卿掌民户、土地、赋役、教育、仓廪、关市及山泽渔猎等方面的事务。正六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

官名。北周依《周礼》之制设置,为大司徒卿的副职。《周礼》小司徒掌理建立教官的官法,稽考王城中以及四郊都鄙的男女人数与以井、比编制的家数,分别贵贱、老幼和残废有疾病的情况,分派或免除他们的力役,并执掌祭祀、饮食、丧祭的禁令,使他们不失礼法,凡有事时召集徒众。国家有军旅大事,召集六乡的正卒,若有灾寇大敌,同时召集羡卒。每年年终,考核所属的地官,根据他们的工作成绩综计簿册,施行赏罚,并命令各级官员整理政绩资料呈报。北周小司徒上大夫员额二人,正六命。任此职者见《周书·史宁传》“孝闵帝践阼,拜小司徒,出为荆襄浙郢等五十二州及江陵镇预诸军事荆州刺史。”参见“大司徒卿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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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长官,亦省称大司徒,员一人,掌民户、土地、赋役、教育、仓廪、关市及山泽渔猎等方面的事务。正七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地官府”。官名。北周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