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道
官署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置。设监察御史十人。南京都察院亦置,设监察御史二人。在本道外协管宗人府,兵部,大通关,在京羽林右等三卫,及中都留守司,辽东都司,凤阳等各卫,洪塘千户所等处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置。初掌山东道兼理广西道。乾隆十四年(1749)设掌印监察御史满、汉各一人,监察御史满、汉各二人;属官有笔帖式、经承等。负责稽核山东刑名并稽察刑部、太医院事务。
官署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置。设监察御史十人。南京都察院亦置,设监察御史二人。在本道外协管宗人府,兵部,大通关,在京羽林右等三卫,及中都留守司,辽东都司,凤阳等各卫,洪塘千户所等处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置。初掌山东道兼理广西道。乾隆十四年(1749)设掌印监察御史满、汉各一人,监察御史满、汉各二人;属官有笔帖式、经承等。负责稽核山东刑名并稽察刑部、太医院事务。
即“噶布什贤下”。
官名,西汉置,也写作“辩铜丞”,辩通辨。属水衡都尉,佐辨铜令分辨铜质种类和好坏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水衡都尉》,参看“辨铜令”条。
官名。南朝及北魏置。为皇帝左右侍卫之官。北魏时,位在直阁将军之下,为比视官,有罪不得免除。孝明帝时,胡太后从任城王元澄之议,直阁可依中正之例当刑。又,朱衣直阁和直阁将军亦省称直阁。隋文帝时,左右卫率置
官名。清朝内火器营之长官。额设一人,正三品,于营总内拣补。在火器营掌印总统大臣、总统大臣统领之下,掌内火器营训练之事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司车辂司次官,佐司车辂下大夫掌管自皇帝以下至士所用车辂的规格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官名。见“司车辂下大夫”。
宋朝乡役名。神宗时行保甲法,每五十户为一大保,设大保长一人,负责治安。后改二十五户为一大保,以大保长取代原乡役耆长。
官名。秦、西汉为尚书令副贰,秩六百石。东汉为尚书台次官,职权益重,若公为之,增秩至二千石。职掌拆阅封缄章奏文书,参议政事,谏诤驳仪,监察百官。令不在,则代理其职。献帝建安四年 (后99) 分置左、右。
官名。金置,管理镐厉王家属。同提举佐之。天兴元年(公元1232年)始听镐厉王家属自便。
宋朝陪都西京(今河南洛阳)、南京(今河南商丘)、北京(今河北大名)长官的合称。
官名。战国置。掌冶铸的低级工官。《战国策·西周策》: “函冶氏为齐太公灵良剑。”姚宏注: “函、姓也。冶,官名也,因以为氏。知铸冶,晓铁理,能相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