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州维那

州镇僧官名。北魏置,为州沙门统的副职。《魏书·释老志》说:“永平……二年冬,沙门统惠深上言,僧尼浩旷,清浊混流,……辄与经律法师群议立制:诸州、镇、维郡那、上坐、寺主,各令戒律自修,咸依内禁。若不解律者,退其本次。”是孝文帝时州、镇与郡均有维那。又据《魏书·食货志》记载:“庄帝初……制,……诸沙门有输粟四千石入京仓者,授本州统。若无本州者,授大州都。”可见“州都”即是州都维那或维那的简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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