巡捕
官名。清朝总督、巡抚、将军的随从官。分文、武两种,文巡捕以本省之佐杂官充任,武巡捕以本省低级武官充任,分别负责宣传和护卫事。又,钦差官如主考、学政亦有临时之巡捕,由总督、巡抚指派。
官名。清代将军、总督、巡抚所属都有巡捕,分文武,文巡捕掌传宣,武巡捕掌护卫。
官名。清朝总督、巡抚、将军的随从官。分文、武两种,文巡捕以本省之佐杂官充任,武巡捕以本省低级武官充任,分别负责宣传和护卫事。又,钦差官如主考、学政亦有临时之巡捕,由总督、巡抚指派。
官名。清代将军、总督、巡抚所属都有巡捕,分文武,文巡捕掌传宣,武巡捕掌护卫。
春秋时期本国称别国的大夫。《公羊传·定公四年》:“刘卷者何? 天子之大夫也。外大夫不卒,此何以卒? 我主之也。”
官制用语。①试任其职,尚未正式任命,始于武则天天授二年(691)。《旧唐书·于休烈附敖传》:于敖“自协律郎、大理评事试监察御史。元和六年,真拜监察御史。”②外官带职,仅试假其衔。《陆宣公集》卷一四《又
即“噶喇依章京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司士中大夫复工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署名。清末各省司法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始设于东三省。宣统二年(1910),各省均由提刑按察使司改设。掌全省司法行政并监督各级审判厅、检察厅及监狱。置提法使一人。下设总务、刑民、典狱三科,各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掌中都匹帛颜色、油漆诸物出纳之事。设使、副使、判官领库事,秩从七品、从八品、正九品。下设攒典四人、库子十四人。官库名。金置,掌疋帛颜色、油漆诸物出纳之事。设官有使一人,从七品;副使一人
科举制科之一。隋代设置,属于吏治类科目。大业五年(公元609年)诏举。参见“制科”。
即“编修中书条例司”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。皇帝出巡或出征时,尚书台部分官员随车驾而行,置此主持随行尚书台的日常事务。陈群曾以尚书令、镇军大将军任之。见《三国志·文帝纪》裴松之注引《魏略》。职类“录尚书事”。官名,三国魏置。皇帝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二人,选宗姓两制以上充任,主管宗庙诸陵及宗室之籍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宗正寺复以卿为长官,遂罢。官名。宋初宗正寺卿与少卿为寄禄官,置判宗正寺事二人为宗正寺的长官,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