巡视屯田御史
官名。清代监察御史有专管巡视屯田事务的,称巡视屯田御史。凡监察御史,皆掌弹劾官吏,纠举不法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二·都察院》。
官名。清代监察御史有专管巡视屯田事务的,称巡视屯田御史。凡监察御史,皆掌弹劾官吏,纠举不法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二·都察院》。
官名。渤海国官,宗属寺次官。
宦官职名。明置,为司礼监外差,员额一人,掌织造宫中所用织物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北王府,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参见“典袍”。
官名。见“司宗寺”。
军中杂职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监军。管理铅弹。
官署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置。设监察御史七人。南京都察院亦置,设监察御史三人。在本道之外协管通政司,六科,在京燕山右等十二卫,及直隶徽州等四府,安庆等四卫,紫荆关等三千户
官制用语。宋朝选举制度之一。即官员一任期满而考课合格者,可取得该任资序。又称得资。如选人初为防御、团练、军事推官,军事判官者,满三年成资; 掌书记、防御、团练判官,满二年成资。宋制,官员充差遣满一任即
见“提点坑冶铸钱公事”。
吏名。春秋时即有是称。《墨子·迎敌祠》:“五步有五长,十步有十长,百步有百长,旁有大率,中有大将,皆有司吏卒长。”金、元时亦置。掌路总管府至司县等衙门文书案牍和衙门事务。金朝分女真司吏与汉人司吏。汉人
蒙古语,意为“管城者”。又译“八刺合赤”。元朝城防人员及其官长均称此。怯薛中亦有此职,掌宫门守卫。大都城门尉,例由怯薛八刺哈赤充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