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即大理寺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 复名大理寺。参见“大理寺”。官署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22年)改大理寺为详刑寺, 以详刑寺正卿与详刑寺大夫为正副长官。咸亨元年(公元6
县政府的辅佐机关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始置,以局长为主官。掌理土地、农矿、森林、水利、道路、桥梁、工程、劳工及公营事业等事项。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改为建设科。
文书名。清朝官兵向兵部领取马匹之凭证。清制,扈从皇帝出巡之官兵例由兵部发给马匹,应领者首先赴兵部预领此单,然后持单至放马处领取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外史下大夫属官,员十二人,掌书籍文字的校正。正一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官名。《周礼》无此官。北周春官府外史下大夫所属有校书下士十一人,正一命,
见“八番顺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”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南面官,非常置,临时差遣,分路判察各地冤狱。官名。辽置,属南面分司官。掌审核诸道刑狱案件。《辽史·圣宗纪》记开泰六年(公元1017年)七月曾遣刘京分路按察刑狱。
清朝县典史别称。
官署名。宋代设榷茶买马司,后改称都大提举茶马事。详见“茶马司”条。
官名。清光绪三十二年,改组内阁,设会议政务处,以各部尚书为内阁政务大臣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六·内阁》。
周朝考察地方官政绩的制度。《周礼·地官 ·乡大夫》: “岁终则令六乡之吏皆会政致事。”郑玄注:“会,计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