左武卫大将军
官名。隋朝十二卫大将军之一,置一员,正三品,总府事,并统诸鹰扬府。唐朝沿置,掌宫禁宿卫,凡翊府之翊卫、外府熊渠番上者,分配之。宋朝置为环卫官,无定员,无职掌,多以宗室为之,亦用为武臣赠典或武官责降散官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降为正四品。南宋多不除授,孝宗隆兴(1163—1164)中复置。辽朝沿置,位上将军上,为加官。
官名。隋朝十二卫大将军之一,置一员,正三品,总府事,并统诸鹰扬府。唐朝沿置,掌宫禁宿卫,凡翊府之翊卫、外府熊渠番上者,分配之。宋朝置为环卫官,无定员,无职掌,多以宗室为之,亦用为武臣赠典或武官责降散官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降为正四品。南宋多不除授,孝宗隆兴(1163—1164)中复置。辽朝沿置,位上将军上,为加官。
清代国子监内部机构。掌办理满文奏折及往来文书,不设专职人员,由国子监堂官选派满、蒙助教及笔帖式数人管理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时期,省营矿区所在地大多设有专管机关,直属于建设厅,如湖南省省矿产管理处,四川省有矿业指导处。
清朝在京衙门中六品以下官员之统称。包括从六品之钦天监五官正,正七品之通政司知事,从七品之中书科中书,正八品之部院寺司务,从八品之翰林院典簿,从九品之国子监典籍及未入流之翰林院孔目等。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汉译为“前锋侍卫”。
官名。明置,掌学校政令,正统元年始设。见《明史·职官四·儒学》。
官名。唐朝中后期临时设置,掌征伐,总诸道兵马,不赐旌节,兵罢则省。僖宗乾符五年(878)王铎曾充诸道行营兵马都统。
参见“法部左丞”。
清朝铨选制度之用语。即额定之官职,经正式任命者。其委派署理者为署缺。清朝定制,以额定的官职,经正式任命者为实缺,其委派署理者为署缺。
主管某一部门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 “天子之五官,曰司徒、司马、司空、司士、司寇、典司五众。”
官名。即宗正少卿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宗正少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