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渤海国官,文籍院次官。
官名。三国吴孙权赤乌 (238—251) 中置。领兵。《三国志·陆逊传》: “逊卒时,(陆抗)年二十,拜建武校尉,领逊众五千人。”官官,三国吴置,掌领兵征伐与驻守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陆抗传》:“抗字幼节
宋朝贡院官名。真宗咸平二年(999)礼部试,始以考试官兼任。景德四年(1007),改设专职。掌密封举人试卷卷首之姓名、乡贯。天禧三年(1019)以后,兼用“封弥官”、“封弥卷首官”名。英宗治平四年(1
官名。西晋置。《魏书·匈奴刘聪传》:“(成都王司马颖)拜(刘)渊北单于,参丞相军事。”汉时匈奴的国君称单于。东汉光武帝刘秀建武二十四年,匈奴南面八部大人共立比为呼韩邪单于,内附于汉朝,于是匈奴遂分为南
官署名。清朝盛京户部所属办事机构之一。顺治十五年(1658)置。设郎中一人为主官,下设员外郎二人,主事二人,笔帖式若干人,皆为满员。掌粮石之出纳,入则储仓,出则口粮俸饷。
1、廉洁奉公的官。《汉书·黄霸传》:“择长年廉吏遣行。”2、汉朝考察官吏的科目之一。也称举廉、察廉。《汉书·文帝纪》:“廉吏,民之表也。”《汉书·薛宣传》:“池阳令举廉吏狱掾王立。”
官名。即太子左卫副率。
官名。南诏官,与爽酋、弥勤掌赋税。
医官名。晋朝置。银印青绶。与“太医校尉”有别。参见“殿中太医”。
依照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一月九日北洋政府公布的《文官任用法草案》规定,荐任官须具有下列各项资格之一始得任用:一、文官高等考试及格者;二、曾任荐任文官满一年以上,但教官、技术官和依特别任用法任用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