庙簿
官名。即庙主簿。宋朝五岳、四渎、东海、南海诸庙置,以判、司、簿、尉充任,凡以财物施于庙者,皆列其名数而记于籍。
官名。即庙主簿。宋朝五岳、四渎、东海、南海诸庙置,以判、司、簿、尉充任,凡以财物施于庙者,皆列其名数而记于籍。
记室的别称。记室掌章表书记文檄等,东汉王公、大将军府皆置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陈琳传》:“太祖并以琳、(阮)瑀为司空军谋祭酒,管记室,军国书檄,多琳、瑀所作也。”李商隐《为濮阳公陈情表》:“掌檄陈琳。”
官署名。参见“御史府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州长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(1)北洋政府时期总统府秘书厅的长官,掌秘书事务。(2)国民党政府时期总统府置,为总统的幕僚长,综理府内事务,监督总统府所属职员。
官名。明永乐元年(1403)改北平道为北京道,员额品秩依旧,十八年罢。详见“北平道监察御史”条。
官名,汉置,为郡国属吏,在礼乐祭祀时,掌礼制仪容。《汉书·儒林传》:“汉兴,鲁高堂生传《士礼》十七篇,而鲁徐生善为颂(容)。孝文时,徐生以颂(容)为礼官大夫。”注:“苏林曰:《汉旧仪》有二郎为此颂(容
杂号将军名,东汉末年袁术置,掌率军征伐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孙坚传》:“(孙坚)与袁术相见,术表坚行破虏将军,领豫州刺史。”
宋朝贡举考试名。简称“类试”。南宋高宗建炎元年(1127),因战乱举人难赴省试,遂命各路提刑司选官于转运司所在州府举行类省试,每十四人取一。绍兴五年(1135),恢复省试,唯四川仍行类试。七年,由宣抚
爵名。战国秦二十等爵第三级簪袅的别称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传食律》: “不更以下到谋人,粺米一斗,酱半升,采(菜)羹、刍藁各半石。”爵名,即二十等爵的第三级簪袅的别称。睡虎地《秦简·传食律》:“不更以下
清朝官缺之一。亦称满洲官缺。专指为有满洲旗籍身分之官员所设额缺。京官除顺天府府尹,府丞、奉天府府丞,京府、京县官及司坊官无满洲缺外,大学士以下,翰林院孔目以上皆有之。奉天府府尹、奉锦山海道、吉林分巡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