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府录事

官名。唐代三京府、援三京府所置的凤翔等六府、上中下都督府,均置录事,其职掌同“州录事”,其地位低于司录参军或录事参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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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官名,汉置,总指掌管畜牧的官吏,也简称畜官。右扶风及西北边地,为畜牧所在,故置此官,掌畜牧之事。西汉主爵都尉(后称右扶风)所属就有掌畜令、丞,专掌畜牧之事。《汉书·尹翁归传》:“缓于小弱。急于豪强。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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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官名。宋初太常寺卿为寄禄官,置判太常寺,为太常寺的长官,无固定员额,以两制以上充任。元丰改制始正名,以太常寺卿为太常寺的长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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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见“怯薛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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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官名。明代王府长史司所属有仓大使一人,掌王府仓储。下设副使一人,后裁革。

  • 知开封府事

    官名。五代设置,主持开封府政务。《五代史·王朴传》记王朴迁左谏议大夫,知开封府事。参见“开封府尹”。

  • 把司

    官名。明永乐二十二年 (1424) 于京营三大营下设。为诸营基层带兵军官。详见“把总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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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官名。唐开元五年(公元717年)于乾元殿置孔目官,开元十三年(公元725年)改称集贤院孔目官,掌管文书档案,收贮图书。

  • 磨勘司右司副

    见“磨勘司左司副”。

  • 左侍御史

    官名。明洪武十三年(1380)于御史台置,左、右各一人,俱正四品。同年罢。参见“侍御史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