廷尉少卿
官名。北魏始置,为廷尉卿次官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定为三品上,二十三年改四品上。北齐初沿置,后设大理寺,遂改置“大理少卿”。
官名。北魏始置,为廷尉卿次官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定为三品上,二十三年改四品上。北齐初沿置,后设大理寺,遂改置“大理少卿”。
即“拜察默拖喇哈番”。
官名,王莽置,掌察举非法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。
州门下吏名。干在汉代为郡府主文书之吏,晋代州亦置干,见《金石录》二十《学生题名碑》。《金石萃编》一记南朝《宋宁州太守爨龙颜碑阴》有干二人,位次书佐之下。参见“郡干”。
南宋阁名。宁宗嘉泰二年(1202)置,以藏光宗御制。置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,为侍从贴职。宋阁名。嘉泰二年 (公元1202年)置,收藏光宗御制文集。有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等职。
官署名。唐朝始置,属太常寺。德宗贞元七年 (791) 置礼院直二人,九年置礼院修撰、检讨各一人。掌教礼仪,事许专达。五代沿置,掌郊庙之制,检讨礼仪故事。宋初设判院,掌礼仪之事。仁宗天圣元年(1023)
参见“上书房”。
官名。东宫属官。北魏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六品上。北齐属太子典经坊,员二人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二年 (1079) 置,属刑部,掌详断大辟狱案,设详断官领之。元丰(1078—1085) 改制,以其事归大理寺详断案,刑部不复详断。
官名。北魏置,唐朝人修史时,因避讳改称“第二领人酋长”。授予依附北魏政权的北方少数民族首领,未被列为中央政权的正式官职。在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职员令及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,皆无此职品阶。北魏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保氏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师氏中大夫属官,掌规谏皇帝之任,下设保氏上士以佐其职。正四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保氏”。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有保氏下大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