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北宋初,以发运使兼提点各钱监。真宗咸平三年(1000),以江南转运副使兼都大提点江南、福建路铸钱事,另设同提点铸钱事。仁宗景祐二年(1035),始置江、浙、川、广、福建等路都大提点坑冶铸钱公事,
官名,汉置,掌管学校教育,导民行仁义。汉各郡置学校,置掾史掌管,置经师教学。而鲁置行义掾史掌管学校教育,名称虽与他郡不同,但职事一样,都是掌教化、导民行仁义之官。掌教化之吏。见“郡教化史”。
官署司。清末地方各省所属之办事机构。掌主邦交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始置于奉天、吉林二省,设交涉使为主官,下设佥事、科员及一、二等译官协助办事。附设交涉公所,办理公众交涉事务。宣统二年 (191
官名。北周置。武帝平齐后,于建德六年(577)二月在并州置宫及六府官,此为六府主要官员,柳带韦以此兼并州总管府长史,实际主持并州的军政事务。建德六年十二月戊辰,废并州宫及六府,罢。参见“司会中大夫”。
官名。东晋南朝置。初,晋穆帝永和三年(347)因仇池氐杨氏称蕃于晋,拜杨初为使持节、征南将军、雍州刺史、平羌校尉、仇池公。后遂为仇池氐杨氏专设,其统治者多兼之。
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后藏,属唐古特文官。员额不定,亦无一定职务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官署名。职掌陂湖之利。据《汉书·地理志》,九江郡置有此官。官名,汉朝在湖泊多的郡县置湖官,掌湖泊水产税收等。《汉书·地理志上》:“九江郡……有陂官、湖官。”
官署名。辽朝置为北面官,掌皇族之军政。置详稳、都监、将军、小将军等职。官署名。辽置,属北面皇族帐官。掌皇族之军政、设官有舍利详稳、舍利都监、舍利将军、舍利小将军,领诸舍利、梅里以司其事。
官名。西晋置。《晋书·庾亮传》: “(庾统)出为建威将军、宁夷护军、寻阳太守。”参见“护军”。
官名。 吐蕃副相, 曰论茞扈莽, 置一人, 与大相、都护、内大相、内副相、小相、整事大相、副整事、小整事共任国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