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即奚官令。
官吏的职务。《汉书·叙传下》:“汉迪于秦,有革有因,觕举僚职,并列其人。述《百官公卿表》第七。”
见“祭酒从事。官名,又名从事祭酒,简称祭酒。汉朝州置从事祭酒,为敬老礼贤之散官,无固定职事。两晋和南朝置祭酒从事史,为职事官。《宋书·百官志下》:“祭酒从事史……祭酒分掌诸曹兵贼仓户水铠之属。扬州无祭
官名。唐高祖武德年间 (618—626)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置一员,职如民部尚书,正四品,兼掌礼部事。
“外殿中监”省称。官署名。指都水监所属都水局。宋代都水监在澶州置局,号称外监,掌治河渠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五·都水监》。
北周仿《周礼》之制,官职分为九命以别高下,以命多者为贵。三公九命,太师、大将军、仪同三司、雍州牧等属之;三孤八命,四征四镇将军,都督刺史等属之;六卿七命,六卿、一万五千户以上郡守等属之;上大夫六命。万
官名。周朝置。掌管世族名籍。《韩非子·亡徵》: “私门之官用,马府之世〔绌〕。”陈奇猷注:“此文马府者,当为掌典册之官。上句既言‘私门之官用’,此句当系谓已入名册之人不用为官也。如此则马府所掌当为人事
官名。清朝八旗都统衙门中供本旗之使令而无固定职位之官员。即闲散世职、不掌图记之佐领及改补降调等官。除挑补印房章京及随印房学习行走外,皆令随本旗衙门行走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典丝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织下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织丝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典丝”。
官署名。始置于辽道宗清宁六年(1060),设在中京 (今内蒙昭乌达盟宁城西大明城),职掌参见“国子监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