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清置,见“御茶膳房”。
官名。东汉末董卓置,为军中统帅,任陈郡太守胡轸为之,统吕布等步骑五千迎战孙坚。东晋成帝咸和(326—334)初,苏峻反,会稽内史王舒、吴兴内史虞潭等檄顾众为五郡大督护,统诸义军讨峻。
即东、西、南、北中郎将的合称。详见各条。官名合称,即东中郎将、西中郎将、南中郎将、北中郎将。详见各条。
官名。北齐置,见“司羊署令丞”。
官署名。设于元世祖至元十二年(1275),秩从六品。十六年,改提举司,升从五品。成宗大德八年(1304),复降为局,正七品。隶宣徽院,置大使、副使各二员。
军府名。金太宗天会十年(1132) 后置。统境内兵马。海陵王天德二年 (1150)罢。
见“印经提举司”。
法典编纂机关。北洋政府置,依照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七月十六日公布的《法典编纂会官制》规定,负责编纂民法、商法、民事诉讼法、刑事诉讼法及其附属法及其他各项法典。设会长一人,由法制局局长兼任;纂修八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十六年(公元1927年)十一月三日内务部拟定的《直隶津沽市政公署编制草案》,设总办一人,由大元帅简任,必要时得设会办、坐办等以辅助之;下设秘书长一人,秘书四人。公署内分置
官制用语。宋朝官员注授差遣制度之一。又称对易、对替、两易、对移。凡官员因避亲嫌,或因罪被劾受轻罚者,得与其他官员换任。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方法之一。亦称对移。官员因避亲嫌或因罪被劾受轻罚者, 得与其他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