微官
①卑微官职。②下级对上级之谦称。
①卑微官职。②下级对上级之谦称。
明朝兵部尚书清军机大臣及明清大学士之别称。
军府名,隋朝置。《隋书·百官志下》:“左右领左右府,各大将军一人,将军二人,掌侍卫左右,供御兵仗,领千牛备身,十二人、掌执千牛刀,备身左右,十二人掌供御弓箭;六十人掌宿卫侍从。各置长史、司马、录事及仓
官名。即“仪制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署名。辽朝为南面官,会同元年(938),皇都更名上京,置留守司,统领上京军民政事,治临潢府(今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镇南)。置留守行临潢府尹事、副留守、判官、推官等职。金朝于熙宗天眷元年(1138
官署名。北齐置,属中侍中省。设内谒者局统、丞各一人,掌监引诸命妇入宫朝会,并定其班位。
见“中州断事官”。
武臣的差遣职务。五代时后梁与后周设置,掌宫内治安事务。参见“巡检司”。
官署名。明成祖永乐五年(1407)置,为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,属涿鹿监。苑设圉长一人,从九品,下分各群,设群长,掌牧养马匹,以备军需。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。参见“涿鹿监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《梁书·何敬容传》:“坐妾弟费慧明为导仓丞,夜盗官米,为禁司所执,送领军府。”
明清两代,对官员有封赠时,五品及其以上的用皇帝的诰命授予,称诰封;六品及其以下的用敕命授予,称敕封。参看“诰命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