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唐初承隋制以中书门下、尚书三省长官为宰相,又以他官参与其间,太宗时曾有参议朝政、参预朝政等名义,《新唐书·百官志一》说:“其后或曰‘参议得失’、‘参知政事’之类,其名非一,皆宰相职也。”
官名。北魏置,镇的长官。在不设州郡的地区,如西边、北边诸镇,兼统军民; 在设州郡的内地,主要掌军政,但兼任驻在州刺史时,亦兼理民政。北魏前期多以宗室或鲜卑勋贵为之,多兼刺史,并持节、都督邻近州镇,地位
官名。明朝上林苑监置。始设于永乐五年(1407),左右各一人,正七品,佐监正、监副掌苑囿、园池、牧畜、种植之事,为宫廷提供日常生活之必需品。后因监正、监副不常置,以监丞署职,为上林苑监实际长官。
官名。明朝建文 (1399—1402)中于亲王府置,二人,以辅弼亲王。进见时,侍坐,称名而不称臣,亲王待之以宾师礼。永乐(1403—1424)初罢。
官名。晋始置中黄藏令,属少府,掌皇室币帛金银诸货物。北齐置黄藏署,有令丞为正副主官,属太府寺,隋沿置黄藏,始为国库之一,黄藏署令丞所掌职务则不详。
官名,汉置。汉朝三公、将军、州郡、司隶校尉皆分曹办公,曹的正长官称掾、副长官称史(或称属),分掌诸曹事。曹置从事,各掌一方面的事务。《汉书·外戚传·孝成赵皇后》:“司隶解光奏曰:臣闻许美人及故中宫史曹
仅表示官员级别而无实际职务的官,即“散官”,见该条。
即“云都赤”。
受封者所享有的封地。收其租税而食,故名。又称采邑。春秋时晋国将县邑分封给大夫,作为俸禄形式。汉初,诸侯王、列侯对其封邑还享有一定的行政管理权,景帝后逐渐被剥夺,仅可敛取封邑内民户的租税,数量按户数多少
官名。隋朝诸冶监次官,大冶监丞视正九品,中冶监丞视从九品。唐朝少府监所统冶监次官,置二员,从八品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