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见“公府集曹”。
官名。匈奴置。奕蠡为匈奴语音译,亦作谷蠡。由单于亲信子弟担任,地位仅次于左、右贤王(一说位在右贤王之上),有依次担任单于的可能,与左、右贤王及右奕蠡王合称为四角。西汉时居东方,所统土地、人口多于其它地
官署名。清末地方审判机构之一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后始设于京师、东三省,宣统二年(1910)各省渐设。省城、商埠、府、州、县均设。掌较小民刑案件的一审。置推事一至二人,并录事等。附看守所一处。官署
官名。唐朝太子内坊局置六员,流外四品,掌东宫门户禁令,帅内阍人、内给使以供其事。
官名。西周、春秋、战国置,又称宗伯,别称宗司。主司宗室礼法及宗庙社稷祭祀礼仪。明清时设为宗人府副长官,分置左、右二员。详“左宗人”。官名。周代诸侯、大夫、士皆置宗人,掌礼事,由家臣担任。周王置都宗人和
官名。清末巡警部、民政部所属警政司长官。掌司事。详“警政司”。
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二十九年 (1396)于五军都督府分置,专掌文牍。后革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司门下大夫属官,员一人,掌皇城十二门之禁令,即长安大城十二门的启闭出入,皆由其掌管,下设城门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 罢。
官名。明清土官名号之一。文职。云南、贵州等省设有,设于县或土县内。正九品。有自己所管辖之地区,受地方长官约束。世袭,其承袭事隶吏部。详“土官”。文职土官名。清制,云南省置二人:云南、孟运县各一人;贵州
官名。宋代诸州于少数民族聚居之处常置堡以为行政单位,与县同级,如泸州所属有板桥堡、政和堡。以堡主或知堡主管。金沿置知堡,从七品,其下设公使人均与县同,惟按户口多寡酌置司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