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统府侍卫室
国民党政府总统府的内部机构。掌理有关侍卫事项。设中将侍卫长一人,少将副侍卫长三人,上、中、少校侍从武官四人,上、中、少校侍卫官十六人,上、中、少校警务员十六人,上、中、少尉侍卫官十二人,上、中、少尉警务员十二人,上、中、少尉侍卫四十二人,中校参谋二人,中、少校副官二人;秘书一人,书记官二人,事务员二至四人,雇员二人。
国民党政府总统府的内部机构。掌理有关侍卫事项。设中将侍卫长一人,少将副侍卫长三人,上、中、少校侍从武官四人,上、中、少校侍卫官十六人,上、中、少校警务员十六人,上、中、少尉侍卫官十二人,上、中、少尉警务员十二人,上、中、少尉侍卫四十二人,中校参谋二人,中、少校副官二人;秘书一人,书记官二人,事务员二至四人,雇员二人。
官名。同“左一护军府副护军”。
北洋政府军官、军佐任用方式之一。凡陆军军官、军佐学校(留学外国同)毕业生见习期满,成绩合格者,按兵科授予少尉(或同等官)称为除补。
官名,汉置,属少府,掌择米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少府》:“属官有尚书、符节、太医、太官、汤官、官……十六官令丞。”注:“师古曰:太官主膳食、汤官主饼饵,官主择米。”《后汉书·孝殇帝纪》:“其減太
宫廷给使名。辽置,属御盏局。见“著帐局”。
任官制度。明朝曾定为官吏正式授官前的试用制度。京官初入仕或外官升授京官应先行试用。后仅用于监察御史、中书舍人的授职。其余多不依此制。
官署名。清末各省之教育培训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变。各省一所,受督抚监督。由提学使选聘本国或外国精通教育之士讲演教育学,教授管理诸法、教育行政、视学制度等。自提学使以下,所有学务职员,每周至少
见“应天府尹”。
官名。即“太子司议郎”。官名。唐置,为太子属官,属左春坊,正六品上,掌侍从规谏,驳正启奏等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四上·东宫官·左春坊》。
官名。清朝“内三院”之职官。崇德元年(1636)设。位大学士之下,共五人,计内国史院二人,内秘书院一人,内弘文院二人。协助内三院大学士掌院事。入关后人数历有增减。顺治八年(1651),定其品秩视侍郎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原称第三不领民庶长,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。视七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