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明朝顺天府崇文门税课分司官员。永乐(1403—1424)初置,一人,不入流。掌征收商税之事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司宪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
官名。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(983)置,为三部使之一,掌天下户口、税赋之籍,以及榷酒、工作、衣储之事。淳化四年(993) 罢,五年复置,真宗咸平六年(1003)复罢。辽朝户部使司长官,南面官,掌东京路赋
官署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十八清吏司之一。简称江苏司。雍正十二年 (1734),分江南清吏司设。掌核江苏刑名,并兼理江南道御史、江宁将军、京口副都统、漕运总督、南河总督文移及察核、具奏各省减免与恩赦之案。设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正三品,隶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。原为安抚司,武宗至大二年(1309)七月改为宣抚司,迁治茂州汶川县(今四川汶川),治松州,潘州、叠州、宕州、威州、茂州(今甘肃岷县至四川汶川一带)地
参见“十明将军”。
官名。汉武帝时始置,隶大司农,佐平准令平抑物价。东汉置一人,秩三百石。和帝时改中准丞,以宦者为之。晋复旧称,隶少府。南朝宋避顺帝刘准名讳,改染署丞。南齐复旧名。北齐置为司农寺平准署次官。隋沿置,正九品
官名,金朝置。从六品,掌图画缕金匠。其佐官有丞,从七品;直长,正八品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》。
官名。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始置,掌开封府学钱粮之事。官名。宋政和二年(公元1112年)置,掌府学钱粮之事。
春秋晋国上、中、下三军将、佐的合称。《墨子·非攻中》: “昔者晋有六将军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