恭信宫人
参见“恭使宫人”。
参见“恭使宫人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,设于世祖至元十四年(1277),置司杭州,监治杭州、湖州、嘉兴、平江、常州、镇江等路,隶江南行御史台。二十一年,移司于平江路 (今江苏苏州),二十三年迁回杭州路,二十六年又迁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夏官府右武伯中大夫右骁骑率上士属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阶官,改内殿承制置,为正八品武阶官。后改名训武郎。武阶官名。宋政和中改内殿承制为敦武郎,秩正八品。
官名。即“权知开封府事”。北宋开封府牧、尹不常置,多以权知府事为实际长官,掌劝课民众、听断狱讼、屏除寇盗及户口赋役之事。
官名。明清宗人府、都察院、通政司以及布政使司、按察使司、府所属经历司之主官。掌往来文移之事。每司设一至二人不等。明朝宗人府、都察院、通政司所属者分别为正五品、正六品、正七品,清朝则为正六品、从六品、正
接受特别使命巡察地方的官员。汉代除以司隶校尉与刺史经常监察地方之外,还有临时特察之制。特使职权由诏令规定,有时是普遍巡行郡国,一般地察举非法、冤狱和教化,有时则是就特定区域特定事件由诏令派员加以节制和
官署名。①清末陆军部军需司所属三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汇核京外陆军之军费预算、决算,厘订、审查军需法规及各项薪饷、军贴制度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②清末海军部主计处所属二科之一。宣统二年
官名。西晋置。《晋书·石勒载记上》:“太安(302—303)中,并州饥乱,勒与诸小胡亡散,乃自雁门还依宁驱。北泽都尉刘监欲缚卖之,驱匿之,获免。”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次等官阶之一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官员等级,分三等九级,始置。为次等第二级,任排长、掌旗官等,秩视千总,阶正六品。宣统元年(1909)修订,军官冠以某队(步队、马队) 、军佐
官名。宋有此加官,散官无职事,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