戎部
官署名。渤海国置,右六司支司之一,置郎中、员外,以主其事。
官署名。渤海国置,右六司支司之一,置郎中、员外,以主其事。
官名。相传夏朝始置。周朝沿置,掌乐,通晓历、数、天、道。《尚书·夏书·胤征》: “乃季秋月朔,辰弗集于房,瞽奏鼓”。《国语·周语上》: “瞽献曲。”乐官。古代多以瞽人担任乐官,故称乐官为瞽。《周礼·春
爵名。战国魏、秦皆置,秦为二十等爵第七级,也称七大夫。秦及西汉初以此为高爵起点,汉高祖时公大夫以上皆令食邑,可与县令、丞分庭抗礼。文帝以后,第九级五大夫以上始得免一人徭役。爵名,战国时秦、魏都有此爵。
官名。即栽接使。参见内园使。官名。五代后梁置,见“内园使”。
明清吏部之铨选制度。又称单月选。明朝之制,凡内外官出缺,由吏部选补,其改授、改降、丁忧、候补者归单月选。所谓急选,有在选班中快于他人被选补之意。清朝因之,以属于补班之官员入单月选。后又以除班之满洲期满
大理寺官通称。司法官。《汉书·艺文志》:“法家者流,盖出于理官,信赏必罚,以辅礼制。”
官名。北周置。《隋书·韩擒传》:“周武帝时,(韩僧寿)为侍伯中旅下大夫。”正四命。官名。北周置,正四命,为掌禁兵之官,府属不详。任此职者见《隋书·韩擒虎传》:弟僧寿,周武帝时为“侍伯中旅下大夫”。
户口编制单位。自宋朝以来,地方一直推行保甲制。保设保长,甲设甲长。每甲所辖户数历代不等,有十户、数十户,亦有百户者。清初以十户为一甲,置甲长。至雍正四年(1726)定制,十牌(百户)为一甲,立甲长一人
官名。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。掌总理刑名。喀什噶尔等处设五品伯克二人。喀什噶尔属之察拉根、叶尔羌属之波斯坎木等处设六品伯克各二十四人。叶尔羌属之色勒库尔设七品伯克一人。
宦官名。北齐置,为长秋寺晋阳宫署长官,从九品上。
官爵名。三国时蜀后主刘禅建兴元年,封诸葛亮为武乡侯。见《三国志·蜀书·诸葛亮传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