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卯牌子
官名。明朝宦官御前近侍之一。掌随皇帝出朝时捧剑,位居司礼监太监及东厂提督守备等太监之次,属太监中地位极高者。
官名。明朝宦官御前近侍之一。掌随皇帝出朝时捧剑,位居司礼监太监及东厂提督守备等太监之次,属太监中地位极高者。
官名。即钩盾丞。
官署名。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。洪武十年(1377)置神宫内使监,设令,正五品,丞,从五品,司香奉御,正七品,典簿,从九品。十七年改神宫监,改令一人,正七品,丞一人,从七品,奉御一人,正八品。后再改置
官名。北齐置。亦称行台右仆射。《北齐书·皮景和传》“寻迁(景和)河南行台尚书右仆射、洛州刺史。”职掌略同尚书右仆射。若左、右并置,则右居左下。隋朝沿置,各行台省左、右任置,一人,视从二品。唐初诸行台尚
官名。明置,见“王府仪卫司”。
五代、宋职役名。又称三大户。五代后周时,以百户为团,每团以三家大户轮充耆长。宋初沿置,选乡村第一、二等户充任,维持治安,参与推排户等,编造五等丁产簿。神宗熙宁三年(1070)行免役法,改为雇役。行保甲
周朝称有权势的官吏。《尚书·周书·无逸》: “君子所其无逸。”孔颖达疏引郑玄说: “君子,止谓在官长者。”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都虞司之职官。额设五人。佐郎中理司事。
宋朝县役名。分隶县令、县主簿、县丞。掌追催赋税及城郭征科。多以第二、第三等户充当。公人名。宋县役之一,分隶于县令、主簿和县丞,掌追催赋税公事,兼催城郭征科。一般差第二、第三等户充任。
即少府监,唐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改少府监。官署名,亦为官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改少府监为内府监,以内府监与内府少监为正副长官。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复旧。
蒙、元怯薛执事名。蒙古语,意为“书写圣旨者”,掌书写大汗、皇帝口述圣旨。吏员名。蒙古语,“札里”意为圣旨,“赤”意为者。由怯薛(番直宿卫)人员充任,掌书写皇帝口述圣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