承华厩
汉代养牧机关,其长官称令,也简称承华令,掌养护马匹。《后汉书·孝顺帝纪》:“(汉安元年)秋七月,始置承华厩。”注:“《东观记》曰:时以远近献马众多,园厩充满,始置承华厩令,秩六百石。”
汉代养牧机关,其长官称令,也简称承华令,掌养护马匹。《后汉书·孝顺帝纪》:“(汉安元年)秋七月,始置承华厩。”注:“《东观记》曰:时以远近献马众多,园厩充满,始置承华厩令,秩六百石。”
清代内阁所属特开的修书馆。见“内阁修书各馆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巡警部所属。专掌稽查坛庙警卫,兼理稽查内外城地方违警之事和应责事件、交查要件。设总办、会办各一人,为正副主官,帮办二人,协助办事;委员三十四人,分理本处事务。
汉代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一、“宗室不宜典三河”,见《汉书·刘歆传》,二、“宗室子弟无得在公位”,见《后汉书·光武十王传》。
女官名。宋太宗时,于内省(后改尚书内省)置,以尚宫、大监充任。
官署名。明朝内府所属机构,掌酿酒及酒糟制物。设提督太监一员,佥书无定员。宫廷祗应机构。明置,专造竹叶青等各种酒,并糟瓜茄。设提督太监一人,佥书数人。
见“礼仪院”。
官名,又称乘黄令,详“乘黄令”条。官名。汉代的未央厩令至三国魏改为乘黄厩令。传说乘黄为古代的神马,故用为厩名。主乘舆及厩中诸马。晋沿置,至南朝宋属太常,掌舆车及安车诸马,秩四百石,第七品;南齐属大鸿胪
官署名。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 (1390) 改原民部、度支部、金部、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。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领浙江布政司户口、钱粮等事。部下分设
见“典瑞院”。
宦官名。北齐置,中山宫署长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