承奉郎
官名。隋文帝开皇六年 (586) 吏部置,为八郎之一,从八品上,为散官,番直出使监检。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废。唐高祖武德七年(624) 复置,为从八品上文散官。宋初因之。神宗元丰三年(1080)改寄禄官名,以为寄禄新官,正九品,取代旧寄禄官太常寺太祝及奉礼郎。
官名。隋文帝时在吏部别设承奉等八郎。参看“承奉”条和《通典·职官·光禄大夫以下》。
官名。隋文帝开皇六年 (586) 吏部置,为八郎之一,从八品上,为散官,番直出使监检。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废。唐高祖武德七年(624) 复置,为从八品上文散官。宋初因之。神宗元丰三年(1080)改寄禄官名,以为寄禄新官,正九品,取代旧寄禄官太常寺太祝及奉礼郎。
官名。隋文帝时在吏部别设承奉等八郎。参看“承奉”条和《通典·职官·光禄大夫以下》。
官署名。北宋初设三门白波发运司,掌陕西诸州自渭河、黄河、汴河起发纲运,供输京城开封,设发运使、发运判官各一人。仁宗时,改名三门白波提举辇运司,废发运使,以发运判官领其事,又置都大提举辇运公事一人,同提
官署名。北宋徽宗崇宁四年(1105),仿唐制置,设亲卫府郎、中郎各十人,掌殿庭宿卫之事。五年罢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尉古真传》:“(尉诺) 除平东将军,赐爵安乐子。从讨姚平,还,拜国部大人。”参见“大人”。
官名。明太祖洪武二十三年(1390)于中、左、右、前、后五军断事司分置,每司设一人,正七品,分理军中刑狱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革。参见“五军断事司”。
即“录尚书事”。北魏前期尚书省分三十六曹,故名。《魏书·崔逞传》:“任以政事,录三十六曹。
1、军队编制单位名,一营即一部,其长官称校尉。《后汉书·百官一·将军》:“大将军营五部,部校尉一人,比二千石。”《后汉书·刘玄刘盆子列传》:“乃分万人为一营,凡三十营,营置三老、从事各一人。”后世多沿
官名。掌管改火。汉武帝太初元年把秦朝的典客改名为大鸿胪,其属官有行人、译官、别火三令丞。别火为狱令官,掌管改火。《论语·阳货》:“钻燧改火。”朱注:“燧,取火之木也。改火,春取榆柳之火,夏取枣杏之火…
高等教育机关。见“大学”。
官名。北魏、东魏、西魏、唐朝置。属大行台。如分曹理事,则冠以曹名,如大行台吏部尚书、大行台度支尚书等。唐初设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,置兵部、民部、工部尚书各一人,正四品。高祖武德八年 (625),废陕东道
州分职吏名。北魏置于诸州,见“州市令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