承应长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御茶膳房之属官。分掌宫内备办饮食及典礼筵宴所用酒席之事。初设茶房三人,清茶房四人,膳房二人。康熙六十一年 (1722)增设饭房一人。雍正元年 (1723) 又增设膳房二人。初隶总领、副总领之下 。乾隆二十四(1759) 改隶尚膳正、尚膳副、尚茶正、尚茶副之下。其下设庖长、笔帖式等员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御茶膳房之属官。分掌宫内备办饮食及典礼筵宴所用酒席之事。初设茶房三人,清茶房四人,膳房二人。康熙六十一年 (1722)增设饭房一人。雍正元年 (1723) 又增设膳房二人。初隶总领、副总领之下 。乾隆二十四(1759) 改隶尚膳正、尚膳副、尚茶正、尚茶副之下。其下设庖长、笔帖式等员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三品,简任。掌总核承政厅事务,并考核各司重要事件。
① 指近臣。《尚书·虞书·益稷》:“钦四邻。”孔安国传:“前后左右之臣。”②周朝基层行政组织。《周礼·地官·遂人》:“五家为邻。”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三旗包衣护军营掌治营务之副长官。康熙十六年(1677)设。时为长官。额定每旗五人,共十五人。从三品。雍正元年(1723)设包衣护军统领之后,为其副。
官署名。唐宪宗元和十三年(818) 平章事判度支借外命妇院内舍十数间隔截而置,有官典七人,随官勾检文案。
见“三班院”。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掌理督造器物,《荀子·解蔽》: “工精于器而不可以为器师。”
满语。又作“大”。意为“头目”、“首领”。常用作官名。
官名。北齐置,见“驼牛署令丞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军司马司次官,佐军司马中大夫掌兵事。其下设有军司马中士、军司马旅下士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署名。为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。秩正三品。简称左都威卫。世祖至元三十一年(1294)八月,由东宫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改立,隶徽政院。顺帝至正十三年(1253),复划归詹事院管辖。置司于大都隆福宫内。设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