承直郎
散官名号。北宋始置。前期为正六品下文散官。神宗元丰三年(1080)废罢。徽宗崇宁二年(1103)改置为选人新寄禄官,取代旧寄禄官留守、节度、观察判官。从八品。金再置为文散官,以授正七品下文官。元朝沿置、改文官正六品,敕授。明朝为文官正六品,初授。
官名。金代设此官,为文职正七品下封阶,元代升为正六品,明为初授之阶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文官九品》。
散官名号。北宋始置。前期为正六品下文散官。神宗元丰三年(1080)废罢。徽宗崇宁二年(1103)改置为选人新寄禄官,取代旧寄禄官留守、节度、观察判官。从八品。金再置为文散官,以授正七品下文官。元朝沿置、改文官正六品,敕授。明朝为文官正六品,初授。
官名。金代设此官,为文职正七品下封阶,元代升为正六品,明为初授之阶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文官九品》。
① “师”、“旅”合称。分见“师”、“旅”。② 引申为军队。
官名。辽朝节度使司官员,在节度副使下。官名。辽置,为节度使的副贰长官,位在使下,为地方军的副长官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四·南面方州官·节度使职名总目》。
官名。宋仁宗庆历七年 (1047)置,位在龙图阁直学士下,掌侍从备顾问,有所献纳则请对或奏对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定为从三品贴职。南宋因之。官名,宋仁宗庆历七年(公元1047年)置
官署名。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九年(1292),用从九品印,隶中书省工部。置提领、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
官署名。清朝工部制造库二科之一。设经承等吏员办事。分掌各项物品制造与收贮之事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掌邺市。见《北齐书·宋游道传》。
官名。渤海国大农寺长官。
官名,辽国置,属北面官,掌部族军马之监督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,参看“北院”条。官名。辽置, 见“北院详稳司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法部八司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办理赦典,颁降条款,清理广狱,并复核江苏、安徽、江西、福建、浙江、湖南、湖北刑事民事案件。置郎中三人,员外郎四人,主事五人。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法
官名。清末各省巡防队各营长官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后各省旧军渐改为巡防队。三十三年定制,分五路驻防,每路辖步马队若干营,营置管带官一人。职掌管理全营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