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屋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护乌桓校尉

护乌桓校尉

官名。汉武帝始置,掌内附乌桓事务。武帝遣骠骑将军霍去病击破匈奴左地后,为防止乌桓与匈奴交通,因徙其部于上谷、渔阳、右北平、辽西、辽东五郡塞外,置乌桓校尉监之,秩二千石,持节统领之。后不常置。东汉建武二十五年(后49),辽西乌桓朝贡,使居塞内,布于缘边诸郡,令招来种人,给其衣食,为汉侦察,助击鲜卑、匈奴。复置护乌桓校尉,秩比二千石,屯上谷宁城,并领鲜卑。常将乌桓等部兵与度辽将军、使匈奴中郎将。护羌校尉等协同作战,戍卫边塞。魏、晋及十六国后赵沿置。西晋多以都督幽州诸军事兼领此职。


官名,也简称乌桓校尉。乌桓,也写作乌丸。汉设此官。西汉武帝时霍去病打败奴役乌桓的匈奴贵族后,迁乌桓人于上谷、渔阳、右北平、辽东等郡,遂置护乌桓校尉,秩比二千石,专门负责有关乌桓的事务,其下属官员有长史、司马等。东汉、魏、晋沿置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五·护乌桓校尉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休职

    北洋政府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。依照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一月九日北洋政府公布的《文官保障法草案》的规定, 文官非得其同意, 不得转任同等以下职位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得令其休职:一、依惩戒法的规定交

  • 审刑司

    官署名。 西夏置。 西夏语音“力罗”。 中等司。

  • 常从小侯

    汉明帝称外戚樊氏、郭氏、阴氏、马氏四姓子弟为小侯。因非列侯,故称小侯。因其为小侯,故得常随其父在官,故称常从小侯。《后汉书·马援传》:“子钜,为常从小侯。六年正月。以钜当冠,特拜为黄门侍郎。”参看“四

  • 通商司

    官署名。南京临时政府始置商务司,属外交部,置司长、佥事、主事、录事等员。北洋政府改称通商司,依照民国元年(公元1913年)官制,其职掌为:一、开埠、设领事,通商、行船;二、保护在外侨民工商;三、路、矿

  • 官学生

    清朝对八旗官学生、觉罗学生、算学生、义学生等之统称。乃官员出身之一,属“异途”。其经考试入仕,用从九品笔帖式、库使、外郎等。参见“出身”②

  • 王国御史大夫

    汉初诸王国皆置御史大夫一人,位上卿,俸二千石。掌副丞相,属官有丞,掌图书秘籍及下官奏事,密举非法。景帝中五年省御史大夫等官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官名。汉初王国除丞相外,亦有御史

  • 副招讨使

    官名。金朝招讨司置,员二人,从四品,佐招讨使招怀降附、征讨携离。元朝招讨司不设达鲁花赤者亦置一人。明朝或置副招讨。

  • 司驭寺

    官署名。即太仆寺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太仆寺。官署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改太仆寺为司驭寺,以司驭寺正卿与司驭寺大夫为正副长官。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复旧。参见“

  • 露门学博士下大夫

    官名。北周置,正四命,为露门学的执教官。参见“露门学文学博士”。

  • 玉人

    官名。主相玉之官。又称“玉尹”。春秋时楚国置。《韩非子·和氏》:“楚人和氏得玉璞楚山中,奉而献之厉王,厉王使玉人相之。”《新序·杂事五》:“荆人卞和得玉璞而献之荆厉王,使玉尹相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