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捕役

旧指州县衙门担任缉捕事务的差役。亦称捕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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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回回馆

    明、清负责翻译阿拉伯语言文字的部门。始置于永乐五年(1407),设译字生、通事以掌其事。初隶翰林院,弘治七年(1494)改隶太常寺。清初沿置,隶翰林院,乾隆十三年(1748)省并入礼部。

  • 虞衡司

    官署名。即“虞衡清吏司”。

  • 工曹清吏司

    官署名。北京行部所属六曹清吏司之一。明永乐元年 (1403) 始置,设郎中一人,正五品,员外郎一人,从五品,主事一人,正六品。十八年迁都北京,遂罢。参见“北京行部”。

  • 小胥

    官名。周朝置。掌教国子的下级乐官。《礼记·王制》: “凡入学以齿。将出学,小胥、大胥、小乐正,简不帅教者,以告于大乐正。”郑玄注: “大胥、小胥,皆乐官属也。”《周礼· 春官》有“小胥”,佐大胥,“下

  • 假试官

    即“假版官”与“试衔”。

  • 掖廷户卫

    官名。掌掖廷门户的警卫,见《汉书·外戚许皇后传》。

  • 协揆

    清朝协办大学士之别称。

  • 设特勤

    官名。突厥世袭官职,位次叶护。

  • 功德使司

    见“功德司”。

  • 遥辇乣详稳

    官名。见“遥辇乣详稳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