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掖庭丞

官名。西汉武帝太初元年 (前104) 由永巷丞改名,任用宦者,员八人,其一为暴室丞。辅佐掖庭令管理宫女事务。东汉置左右丞及暴室丞各一员。三国魏沿置。北齐置一员,为掖庭署次官。隋朝置二员,正九品。初为掖庭局次官,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局为署,参用士人。唐朝复用宦者,为掖庭局次官,置三员,从八品下。金朝亦置,从九品。参见“掖庭令”、“掖庭局”。


官名,汉置,西汉时八人,东汉时二人,分左右,为掖庭令之副,佐令行职事。其后,三国魏、北齐、隋、唐皆置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三·少府·掖庭令》。参看“掖廷令”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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